领导要扯下“遮羞布”,面对组织“裸”到底
来源: 新华网
作者:赵智杰
近日,北京、上海、湖北等10余个省份陆续公布2014年干部个人事项抽查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这其中的7个省份有27名拟提拔干部因瞒报等问题而提拔受阻,其中,湖北省最多,有10名拟提拔县处级以上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
近段时间,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又增加了一项,对于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的必须向组织报告,这表明什么呢,领导干部,在组织面前是没有隐私的,个人的真实情况必须要如实向组织报告。从以上这些因瞒报、漏报等问题而受阻提拔的干部身上我们看到了组织强硬的态度,绝不姑息纵容任何欺骗行为。
是制度,我们就应该遵守。遵守个人报告事项制度,是领导干部忠于党组织的本质要求,也是守纪律、守规矩的无条件服从。因此,领导干部应该光明磊落,胸怀坦荡,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即使过去有所违纪行为,也应该向组织上坦白,做到悬崖勒马,金盆洗手。
但是,在报告事项中,总是有人瞒报。瞒报,是一些“两面人”的拙劣表演,不仅说明一些人心中有鬼,平时就有着违纪的行为,更说明现时的无视纪律,不守规矩。瞒报,或许就是一些贪官的自我暴露。因此,对于领导干部的瞒报现象,我们不可忽视。对于瞒报,我们不应该停留在提拔“落空”的层面,而应该像湖北省一样,要从执纪的层面进行严肃处理。更应该从瞒报的线索上追根究底,从而打开平时贪腐的突破口。
这些严格举措,也给我们带来了信心,让我们看到了组织对于干部提拔的严格把关,杜绝带病提拔,关键是还将那些心存侥幸的蛀虫挡在了外面,没有机会侵蚀纯洁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此举,在现在也还是比较罕见的,对于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严格和审核,欺骗组织也就说明心中有鬼,还有组织不能够知道的秘密,对于那些秘密的存在,背后必定有不可告人原因,组织当然不能重用这样的干部。
之前有“裸官”不列为考察对象,现在要求是在组织面前必须“裸”到底,敢于把自己的所有展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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