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 14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45名"

来源:商丘报业 作者: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5日正式发布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据了解,参与招聘的14家市直事业单位均为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30周岁以下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仅1个岗位不限专业

  参与公开招聘的单位有:市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市职工培训学校、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市直属企事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市老年人体协、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市农林科学院、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鉴定站、市群众艺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古籍保护中心)、市艺术研究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对外开放合作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招聘岗位主要面向30周岁以下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4日。所有岗位中,仅市农林科学院的农业岗位和林业单位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但报考人员的学历层次必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市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司法技术鉴定(法医)岗位可以有条件放宽年龄限制,即:报考者须具备副主任法医师、主任法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法医师要求35周岁以下。

  除市对外开放合作办公室的招聘岗位不限专业外,其余所有岗位均为报考人的专业提出了要求。

  “亲戚”报考要回避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且需要执行报考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名时间共3天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共3天,为3月2日至3月4日(每天8∶00—12∶00和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大厅。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商丘人才网等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也可在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粘贴近期免冠2英寸彩色照片。

  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并进行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3 日到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招聘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发布。逾期不领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占总分六成

  公开招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设在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商丘市农村任职2年以上(含2年)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商丘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5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试用期最长12个月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人员将会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到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