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下发大学生村官工作意见彰显三大特点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郑洪朝
  近日,中组部、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对村官选聘、考核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加大了对村官出路的扶持力度。六部门用心重打"组合拳",彰显了中央对村官工作的重视程度,无疑为村官扎根基层、服务新农村打了一剂强心剂。此意见凸显了三大特点:

  选聘方式灵活多样。在强调严格选聘标准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注重选聘重点高校、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体现了从基层实际出发的原则。在选聘方式上,打破了单一考试选聘模式,借鉴一些地方选聘"985"、"211"高校毕业生的做法,探索采取学校推荐、双向选择、驻村见习以及面向重点院校定向选聘等方式,增强了选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使选聘方式更加科学规范、灵活多样。在招考方式上,提出探索与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衔接的选聘考试方式,增强了招考的公正、公开、公平和客观性。

  培养目标清晰明确。选聘规模进一步扩大,提出到2015年,全国一半以上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有2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逐步实现1/3以上行政村有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干部;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此举,将有效破解基层后备干部不足问题,必将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干好有前途"对于大学生村官不只是口头激励,而是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承诺行动。

  村官"出口"更畅通。意见从鼓励留村任职、完善招考制度、加大选拔力度、拓宽发展渠道等四个方面,拓宽村官出口渠道。明确提出改进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办法,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单独命制试题,单独组织考试,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同时,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录用比例一般应达到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总数的70%以上等等,这些举措为村官进一步发展搭建了平台,有利于村官成为社会各行各业的优秀骨干,这也是选任、培养、锻炼村官的初衷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