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有林开发公司100%股权

来源: 作者:佚名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关于"湖南省国有林开发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的公告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受湖南省林业厅的委托,对湖南省国有林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有林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发布公告。转让方确保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一、项目内容

  省国有林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28日,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梓园路346号,注册资本170万元,系湖南省林业厅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主营)木材、楠竹、竹木家具及其他竹木制品、林副产品、林业机械、苗木、花卉。(兼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建筑五金、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汽车零部件、电风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以2006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省国有林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计630.82万元,负债总计296.96万元,净资产333.86万元;根据湖南新融达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湘新融达评报字【2006】第05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省国有林公司经评估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资产总计839.64万元,负债总计297.97万元,净资产541.67万元(含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目前,经省国企改革办批准,湖南省林业厅拟将所持的省国有林公司100%股权在扣除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后, 按不低于332.90万元进行转让。评估报告结果已经湖南省国资委备案。

  二、重大事项揭示:

  1、省国有林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拟参与受让省国有林公司100%股权。其中拟参与受让的管理层名单及受让比例为:王耀湘拟受让 5.26 %股权、李晓春拟受让5.26%股权、侯运成拟受让5.26%股权。管理层受让目的为深化企业改革,管理层承诺不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2、省国有林公司所涉及的一宗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共计530.26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拍、挂出让手续, 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登陆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www.csland.gov.cn)查询。

  三、挂牌价格:人民币332.90万元(不包含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

  四、付款方式:按实际成交价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受让方条件:

  1、受让方在受让省国有林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必须受让省国有林公司涉及的国有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且受让方凭《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到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办理省国有林公司100%股权转让及价款结算等相关手续;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期无重大民事诉讼行为;

  4、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必须负责省国有林公司债权的清收和负债的偿还;

  6、受让方必须负责安排省国有林公司35名在职职工再就业(附有名单);并在成交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每一个被安排的职工按照《劳动法》签订为期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须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由其指定的市、县劳动保障部门鉴证;

  7、受让方必须负责原省国有林公司退休人员社会管理工作,至移交社区管理为止;

  8、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接;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章程、受让方的受让决议,受让方上级主管部门批文;

  2、受让方是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

  3、受让方是外商的,提交经中国认可的鉴证机构鉴证的商业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多个受让方联合收购委托协议以及委托书;

  5、不少于人民币332.9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6、提交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七、联系方式:胡先生0731-4178661 李先生0731-4178680

  八、公告截止时间以省国有林公司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挂牌截止时间为准。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09年1月22日

  挂牌编号: 091076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