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业厅评选林改一线优秀大学生村官通知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四川省林业厅
各市(州)林业(和园林)局:
 
  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广大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改革,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典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川委厅[2014]49号),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注林业改革,激发大学生村官投身林业改革的热情,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改字[2014]135号)要求,经商省委组织部同意,开展我省“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推荐范围为从事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生产服务、林业产业发展、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等相关的大学生村官,重点面向林区、山区、沙区。女同志、少数名族同志应占有一定比例。各市(州)推荐1名。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长期从事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工作,服务林区、山区、沙区农民,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在发展林下经济、引导发展林业合作社、促进当地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事迹突出。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准备
 
  请各市(州)林业(和园林)局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工作,经市(州)委组织部审核后,于10月25日前报我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由省林业厅汇总初审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一并向国家林业局报送。
 
  推荐材料包括全国“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一式5份,表格可在四川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scly.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2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10张反映大学生村官工作内容的彩色照片,照片均同时发送电子版,并注明单位、姓名。
 
  推荐材料电子版及照片由各市(州)统一发送至我厅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邮箱,文件夹以“XX市(州)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推荐材料”命名。
 
  四、工作要求
 
  各地在推荐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审查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力求把奋斗在基层一线的典型推荐上来。各市(州)林业部门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地区推荐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所有人平等参选。对未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入选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实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何  峰
 
  电  话:028-83364187(传真)
 
  邮  箱:sclgb001@163.com
 
                                          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