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学生村官反应再就业难获得官方回复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高宇

近日,四川一名大学生村官给省委书记留言,称自己工作三年后面临再就业问题,却难以找到工作。

对此,成都市人社局答复称,成都市在畅通期满志愿者“出口”方面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在公务员招考方面。从2010年7月起,由原来的加分政策改为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定向考录。二是在事业单位招考方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时,笔试成绩按在基层服务满1年2分的标准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三是在促进市场就业方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前3个月为自主择业期,期间保留各项待遇。此外还有鼓励留村任用、充实到选调生队伍、鼓励创新创业等有利于大学生志愿者就业的优惠政策。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成都市的一个三圈城服了三年的大学生村官。现在面临再次就业,才发现自己到社会找工作只能从事销售行业,也许我个人能力欠缺,也许我专业知识不够精通,但是我真心的感到有些无奈,毕竟三年的时间说短也不短,社会变化之大,对于我们这样的群体,再次就业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如果可以,希望能有更好的办法解决我们这样群体的再就业问题。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市委、市政府领导一直重视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工作,对切实解决好大学生志愿者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社会保障、“出口”畅通等问题给予了很多的关注和指导。近年来,我市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政策的同时,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先后出台、完善了配套政策措施,对切实保障大学生志愿者各项权益、建立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工作长效机制作出了制度安排。在畅通期满志愿者“出口”方面主要有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在公务员招考方面。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精神,从2010年7月起,由原来的加分政策改为“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定向考录”。 二是在事业单位招考方面。《关于建立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长效机制的意见》(成组发〔2009〕2号)规定,“市和区(市)县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管理人员应有50%比例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应主要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中招聘。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事业单位出现自然减员时,与项目对应的大学生志愿者可经考核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时,笔试成绩按在基层服务满1年2分的标准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三是在促进市场就业方面,成组发〔2009〕2号规定:“建立自主择业期制度,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前3个月为自主择业期,期间保留各项待遇。”此外还有鼓励留村任用、充实到选调生队伍、鼓励创新创业等有利于大学生志愿者就业的优惠政策。从制度体系设计以及贯彻落实情况来看,这些政策规定的实施都为畅通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出口”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解决志愿者转岗就业问题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