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山县健全大学生村官发展有序流动机制
微山县健全大学生村官竞争发展有序流动机制,激励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成长成才。
实施“培源强基”行动。切实抓好对大学生村官的农村业务知识、村级事务管理等培训,增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留任村干部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对担任村主职干部且任期内连续考核等次均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列为乡镇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对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
实施“春风雨露”行动。定期选派大学生村官到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跟班锻炼,重点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建设优质创业项目库,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支持大学生村官采取领办、合办、参与三种模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大学生村官以入股、应聘等形式,参与创办、领办、合办农副产品小型加工等涉农企业。对聘用期满不再续聘,创业项目尚在初级阶段的,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政策
实施“励志奋进”行动。在年度事业单位招考中,拿出一定比例的事业单位招录名额,通过差额考试定向招聘3年聘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享受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城市街道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大学生村官。组织大学生村官用工专场招聘会,对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的企业给予奖励。定期对县内企业急需人才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组织专业对口的大学生村官到企业进行见习锻炼,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大学生村官。
实施“青春飞扬”行动。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单位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及时发布招聘信息,为大学生村官开展免费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对从事自由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给予优惠,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保险关系接续等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实施“吐故纳新”行动。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大学生村官全面动态考评情况台帐。每半年组织一次个人自评、组织测评、综合考评,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绩及适应农村基层的工作能力。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其使用、奖惩、续聘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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