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选聘395大学生村官 5月8日起网上报名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顾荣
    陕西省决定2009年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的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均将达到80%以上。其中我市选聘395名。

  原则上选聘中共党员

  据悉,本次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2008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工作生活补贴每年2.1万元

  据了解,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社区)任职,我省制定了7项待遇和保障政策,如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者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者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工作突出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

  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可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报考本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并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成绩总分中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录取。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西安市计划选聘395人

  西安市计划选聘395人,其中本科计划356人,专科计划39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各20人,雁塔区40人,未央区35人,灞桥区29人,阎良区19人,临潼区31人,长安区68人,蓝田县50人,周至县20人,户县30人,高陵县13人。

  据悉,网络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8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