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铜川市将选聘70名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

来源:铜川日报 作者:谢化卿
    根据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陕西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精神,2009年铜川市共选聘7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耀州区24名,宜君县23名,印台区14名,王益区5名,新区4名。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的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均要达到80%以上。

  按照中组织部有关要求,今年的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2008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受院系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相关部门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被选聘人员将享受7项待遇和保障政策,一是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发给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其中到宜君县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二是区县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三是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四是全面推行大学生“村官”梯次培养,在村(社区)任职达到一定年限、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研究,可逐级提拔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乡镇(街道)副职、乡镇(街道)正职或区县部门领导,特别突出的可提拔到县级领导岗位任职。同时,开展“铜川市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活动,从明年起,每年评选出1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进行表彰奖励。五是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报考省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时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并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录取。六是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七是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选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8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进行报名。有关政策信息可登陆铜川党建网(//www.tcdj.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