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设立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 首批5人受资助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5名大学生村官创业获得了政府资助

    新华网山西频道4月7日电(贾建宁 侯晋明)4月3日下午,忻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在忻州正式启动,首批5名大学生村官创业受政府资助。

    山西省忻州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忻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决定由财政出资2000万元,设立忻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该基金重点扶持和资助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在农村兴办和领办致富项目,发展农村经济。调动大学生村干部服务“三农”、进行工作创新和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带动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忻州市长李平社对各级、各部门及忻州市广大大学生村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大学生村干部成长成才。忻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的正式启动是推动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后备力量,也是落实“三农”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以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及时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求全社会要关心支持,为大学生村干部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县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成功事例和先进事迹,使大学生村官有一种光荣感和成就感,从而积极引导更多的大学生投身到农村基层工作、投身到创业创新实践中来,为忻州的脱贫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三是要求大学生村干部要珍惜机会,争当艰苦创业的模范。农村基层是青年学生熟悉当代中国社会、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的最好课堂,也是我们党培养人才、锻炼人才的重要阵地。大学生村官要志存高远、坚定信心,积极投身到农村创业实践中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党和政府做为大学生村官创业路上的坚强后盾,使广大大学生村官更有信心为全面建设新农村投身奉献、建功立业。

    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葆对大学生村干部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干部创业资金的规范制度、拓宽基金的渠道、组织好基金的应用,促进大学生村干部的创业热情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希望各有关部门在政策上对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给予一定的倾斜与支持;三是希望农业等部门从技术上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创业给予帮助,从而推动新农村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

    忻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晓峰在总结中对实施好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项目、开展好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好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村官立足本地实际,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农民经济的发展找出路。二是精心组织,加强培育。县乡党委、政府、组织部门要发挥好大学生村官的主观能动性,及时发现和组织好创业项目和申报;以符合当地、能带来直接实惠、群众容易接受的项目为出发点,教育和启发广大大学生村官脚踏实地地开展创业活动,要克服眼高手低的倾向、避免贪大求全,坚决杜绝华而不实的创业项目。三是注重管理,发挥效益。要组织好基金的运作,实现基金滚动发展发挥最大效益。通过大学生村干部的广泛参与和积极运作,将服务更多的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要从小事、小项目做起,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福祉。

    按照中央和省委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计划目标,忻州市从2006年起,先后选聘了2386名大学生村干部到村担任了村委主任助理或支部副书记。这些大学生有知识、有胆识、有理想,精力充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业激情。他们想干事、敢干事、能成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提出工作思路和产业调整规划,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振兴。在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忻州市547名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了第八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273人参加了党支部换届,先后有6人担任了村支部书记、14人当选了村委主任,其中5人是支书、主任“一肩挑”。同时还有214人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170人当选为村委副主任,236人当选村委委员,48人当选支委,为农村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焕发了勃勃生机。

    忻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大学生到村任职长效机制的要求,从加强基层组织力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培养事业接班人的高度,把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作为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工作来抓,进一步探索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有效措施和途径。着眼于农村工作实际,把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大培养力度,创造有利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鼓励县、乡党委、政府给大学生村干部压担子、分任务,提供干事的平台,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施展抱负;通过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为他们创业和带领群众致富创造条件,确保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下得去、干得好、流得动、能成才,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根据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实际和创业需求,特别是针对他们刚刚步入社会,满怀信心投身农村现代化事业的热情,但又缺乏资金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为这些莘莘学子提供一项资金,给予支持,决定创设大学生创业基金。经过广泛论证和紧张筹备,制定出台了《忻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要把创业资金的使用、归还、效果,作为对大学生村干部业绩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创业基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实行有偿使用,到期归还,最长还款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财政贴息制度,贴息额度为利息的50%。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作为创业基金的主管部门,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由市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创业基金的申请、审批,资金发放和回收。

    这一基金的设立标志着忻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也标志着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有了一个新的平台。据统计,目前忻州市已有大学生村官兴办和领办项目21项,涉及金额2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