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0事业单位岗位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1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措施,促进其有序流动,构建来自基层的事业单位干部成长渠道,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2011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20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两年以上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统一选聘的,且截至2011年5月3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不含已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大学生村官)。

    (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08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且截至2011年5月3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06年、2007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三)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0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且截至2011年5月3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07年、2008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0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且截至2011年5月3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07年、2008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有省、州(市)、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岗位2000个,详见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ynhrss.gov.cn)、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登载的《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计划表》。符合招聘对象规定的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各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定向招聘信息

    本次定向招聘的信息将在我省主要报刊、网站发布。同时,各项目主管部门将把定向招聘的信息分别通知到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人员。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本招聘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1年6月25 日8:00至6月 30日24:00登陆云南人才网(网址:http://www.ynhr.com)报名。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陆云南人才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等待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报名表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个人信息填报不真实或者填报错误的,资格初审将无法通过。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1年7月7日8:00至9日24:00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或者电话联系咨询。

    (三)笔试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1的,可以开考。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0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全省设昆明、昭通、大理、普洱、文山五个笔试考点,考生报名时自主选择考点。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含写作)。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划定。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则对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进行等额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7月18日17时前在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云南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7月18日17时至22日12时前将本人复核成绩申请发送传真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成绩申请中应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及本人联系方式,传真号:(0871)363527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1年7月22日17时前答复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报考省属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各州(市)所属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内容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以及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和组织,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至7月24日。

    面试地点:1、省级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实施,面试地点为昆明市,详细安排见7月18日面试公告通知;

    2、各州(市)所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州(市)实际统一安排,详细安排见7月18日面试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在各地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11年8月1日17时前在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云南人才网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构成,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2日公布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具有公务员体检资格的医院。体检由各聘用单位通知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进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于2011年9月1日前报到上岗。

    在定向招聘过程中,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和人员补聘。

    四、招聘纪律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将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本次定向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政策咨询电话:(0871)3635271、3635272

    业务服务电话:(0871)3648723

    监督举报电话:(0871)363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