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姚县强化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近年来,大姚县本着服务好、管理好、培养好、使用好的“四好”理念,不断强化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好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人文关怀,服务好大学生“村官”。在每一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的安置分配上,大姚县委组织部按照优先出生地分配的原则,优先考虑女“村官”分配的原则,优先分配条件相对较好村委会原则进行安置分配;在大学生“村官”到任前就召集乡镇相关领导负责人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等进行了专门安排,并督促协调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以及所在村落实他们的食宿、工作等问题;督促人事部门按时办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确保大学“村官”的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最大限度在“第一关”就让大学生“村官”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为了使大学生“村官”能够稳下心来,安心农村,顺利开展工作,大姚县委组织部在“五四”青年节等节假日,召开座谈会,县委书记亲自致以节日问候并提出殷切希望,给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鼓舞打气,并通过电视媒体广造舆论氛围,让社会广泛关注和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让他们有一种归属感和荣誉感。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跟踪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学习、安全等问题,切实体现组织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厚爱”。
健全制度,管理好大学生“村官”。针对大学生“村官”队伍规模日趋庞大、管理形势日趋严峻的现实,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大姚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重点从管理责任义务、合同管理、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做了详细可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服务,明确相关责任,严格日常管理,突出考核奖惩,切实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办法》中,明确了县、乡、村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要求乡镇党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日志、述职评议、汇报、学习、帮扶、安全管理等机制,同时,突出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村(社区)不得单独安排女大学生“村官”值班;乡镇党委必须设立考勤情况的登记薄,乡镇及以上部门不得以锻炼、选调,帮助工作等名义,调用大学生“村官”。凡不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无故缺岗处理。通过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和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工作。
措施有力,培养好大学生“村官”。为了使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村官”尽快转换角色,适应农村工作,大姚县对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实行“四位一体”的帮带联系制度,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县级部门领导帮扶、乡镇领导结对、村党支部书记帮带的制度,形成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学着干、农村干部带着干、乡镇领导教着干、县委压担子促着干的连环培养锻炼机制。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采取岗前培训,增强他们的岗位适应能力;在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工作计划中,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列入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结对领导每季度至少与大学生“村官”谈心谈话1次,村级帮带领导每月至少与大学生“村官”谈心谈话1次。
截止目前,大姚县先后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46名,已有47明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另谋职业2名,1名大学生“村官”正攻读研究生学历;2010年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有22人当选村“两委”委员,其中:当选村党总支书记1人,党总支副书记2人,村民委员会副主任4人,其他“两委”委员15人。2011乡镇党委换届中已有12名大学生“村官”当选为乡镇党委委员,进一步畅通了大学生“村官”出路。
方法得当,使用好大学生“村官”。大姚县一直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既充分考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所学专业和特长,为他们施展才华,发挥优势,实现人生价值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坚实的平台,又充分考虑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和各个农村的产业特点及需求,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实行大学生“村官”一人多岗实践培养,有意识地让大学生“村官”在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引进、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信访维稳等多个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让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协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参与任职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两委”联席会议等各种会议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村级各项事务的决策,享有表决权。最大限度调动好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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