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弃物品回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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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弃物品回收”的认识  

          

这几天,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则新闻:一犯罪团伙专盗汽车内的贵重物品,陆续盗得手提电脑数台。被捕后追其所踪,皆低价售给了废弃物品回收者……看完这则新闻令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一个邻居的摩托失窃,经邻居所述,其摩托也是被收废旧物品的人所盗。——“废旧物品回收(者)”就此慢慢进入了我的视野。其特点:  

一、骑着大号的三轮摩的(内可容数量二轮摩托车或电瓶车)。  

二、“高价回收废旧物品,旧电脑、旧电视、旧电瓶车、旧摩托车、旧冰箱……”这是他们发出的声音。实际操作中,无论新旧,照单全收。  

三、回收车上往往载着两个人(据说这样是为了方便盗窃路边停放的上了锁的电瓶车、摩托车。因为电瓶车、摩托车较重,需两人合力方能扛上回收车)。  

据当地反映,这些垃圾回收者在各行政村、社区的四处流窜已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治安。且不说其自身的偷盗行为之危害性,仅就“旧电脑、旧电视、旧电瓶车、旧摩托车、旧冰箱……”等物品回收行为的危害性也是有目共睹的。该种“回收”行为的存在使得许多偷盗者很方便就可以使所盗赃物轻易托收且难以追回,令盗窃行为愈发猖獗,造成群众的财产损失,使当地治安形势趋于恶劣。  

凸现和潜在危害,说明这种无序的废旧物品回收行为存在的不合理,应该对其联合整治、加以规范。从而使“废旧物回收”既能发挥其便民的职能,又不对当地的百姓财产、治安形成威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联合民防、城管、公安派出所等机关以及各行政村社区,严格禁止“旧电脑、旧电视、旧电瓶车、旧摩托车、旧冰箱……”等废弃物回收在各行政村、社区窜行。从源头上控制为盗窃行为提供便利。  

第二、政府牵头设点,通过公开招标,设立相关废弃物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居民正当废弃物,这样既便民,又能使废弃物循环利用。在废弃物回收点由公安值勤,建立详细、严格的重大、较重大废弃物回收登记制度以及其他台帐资料,严格控制赃物非法销售。  

第三、提高公众意识,建立联防制度。树立维护当地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观念。对违法“废旧物品收购”车辆进入村社区辖区予以上报、驱逐等。当然民防、夜防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应更加增强责任心,做好各项防护工作,以维护当地良好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