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来源:婺城新闻网   作者:吕薇薇 刘健

日前,罗埠镇的陈跃飞等五名大学生“村官”顺利注册成立了金华市绿优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并在该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计划以网络销售的形式对外宣传、推广全镇的农特产品,提高该镇农业合作社的知名度。陈跃飞等人成为我区大学生“村官”中第一批享受“政府扶持自主创业”政策的人。


  自“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以来,婺城区现有纳入省市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300多名。这些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为农村的经济建设注入了一股新鲜活力。但是,由于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他们的专业技能未能得到很好地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我们多次举办了大学生‘村官’创业座谈会上。其中,有不少‘村官’都谈了自己的创业计划,比如种植苗木、养宠物兔、创办经济合作社等。”罗埠镇组织委员姜惠娟说,大学生“村官”在创业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技术、场地等方面的困难,迫切需要相关部门鼓励和支持。


  针对该问题,罗埠镇在婺城工商分局的大力支持下,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在农村自主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以罗埠镇作为婺城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的试点乡镇,创造优惠条件,提供帮扶措施,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采取多项举措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在农村自主创业。


  据了解,此次活动的扶持对象为:在罗埠镇正常履行村官职责自主创业的纳入省市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重点扶持从事农业开发和为农服务项目创业的大学生“村官”。扶持条件为:大学生“村官”申请工商注册优惠政策的,须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并持有当地镇政府的证明,可享受工商注册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为:开通大学生“村官”投资创办企业(个体户)的工商注册绿色通道;享受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鼓励大学生“村官”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鼓励大学生“村官”依托政策和村集体创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机构、从事农业技术培训;允许大学生“村官”以农村家庭住宅、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另外,通知还规定,对于直接从事农业类创业达到一定的规模,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以提请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现在,婺城工商分局有计划地选择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小型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高效农业示范镇,作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基地,让他们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引导、支持企业以结对方式,通过全额资助、注资、参股或延长产业链项目包装等方式,推动大学生“村官”实施创业计划。“镇里许多‘村官’也对创业有兴趣,正在积极进行市场调研,选取合适的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示范镇建成后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辐射和带动罗埠镇周围农民创业致富。”罗埠镇党委书记陈凯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