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规范管理大学生"村官"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桐庐宣传…

    为加强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桐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制定出台了《选聘到农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规范管理108名大学生"村官"。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社区)党组书记助理、村委会(居委会)助理或村(社区)团组织书记职务,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村级事务执行、政策法规宣传、远程教育管理、党建工作联络、文书台帐整理六大职责,遵守岗前培训、定期工作汇报、述职评议、请假以及廉洁自律等七条制度。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考核与奖惩细则。桐庐县人才办统一组织所在乡镇(街道)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年度考核。每年一度的"信任投票"将是大学生"村官"的必过一关,如出现不称职票数超过30%、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有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等九种情况将被定为"不称职"。而连续两年"不称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50%的、无故旷工以及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等十种情况的将被解聘。同时,对年终考评为"优秀"的村官,优先吸收为党员发展对象,成绩特别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村官",将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可培养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