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薪酬待遇 浙江丽水云和为大学生村官管理定规矩

来源:丽水日报 作者:李洪波 练…
    “各乡镇给大学生‘村官’发放的补贴加工资总额控制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至1.1倍范围内”。日前,《云和县选聘到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出台,从岗位职责、日常管理、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待遇保障、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规范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

  近两年,为了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工作基础,云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4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针对目前部分大学生“村官”对岗位职责认识不清,角色定位不准等问题,该《办法》规定,大学生“村官”岗位在村(社区)的,必须到村(社区)工作。如果任职期间能履行好宣传、了解村情民意、发展经济、精神文化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及具体村务管理等岗位职责,可根据人才培养和重点工作需要,安排到所在乡镇机关有关科室及重点工作中兼职学习锻炼,但在乡镇机关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分之一。选聘期间,明确一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名住村干部和指定一名村(社区)干部结对联系一名大学生“村官”,同时还要求大学生“村官”勤记工作日记,每月向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报送两篇以上工作信息,每季度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年完成一篇调研文章。

  在待遇保障问题上,《办法》明确大学生“村官”的薪酬必须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标准,并按照企业同类人员标准办理“五险”;同时明确各乡镇给大学生“村官”发放的补贴加工资总额应控制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至1.1倍范围内,从而有效解决不同乡镇间补贴、福利待遇差距较大的问题,促进平衡发展。

  云和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云和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稳定大学生“村官”队伍,为大学生“村官”在基层一线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