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黄岩区院桥镇出台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黄岩政府网
作者:金曼春
如何在农村建设中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服务职能作用,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4月21日,院桥镇党委出台了《大学生“村官”的考核管理办法》,走出了一条适合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院桥镇目前共有大学生“村官”29名,由于大学生“村官”普遍存在着不懂农业、不了解农村、缺少基层工作经验,特别对庞杂琐碎的农村工作更是变得毫无头绪,难以发挥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的作用,使大学生“村官”出现迷茫、彷徨,而工作变得十分被动的情况。为此,院桥镇党委结合本镇实际,通过不断探索,作出一项适合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新举措——在大学生“村官”中实行《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制度,以期激发大学生“村官”的创业创新热情。
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总分为一百二十分,其中100分为综合分,是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定;为鼓励大学生“村官”争先创优,该镇规定,大学生“村官”除了考核得分,还规定了对有创业创新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及受到上级表彰、有突出贡献者加20分的项目,并与年度考核奖金挂钩。在每年年底由镇党委按照《院桥镇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了考勤、工作实绩、完成布置工作情况、信息及调研情况、群众满意度、村(居)干部意见、办事处意见等,对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1500元的奖金;对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给予500元的奖金;对基本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给予100元的奖金,对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予以戒免谈话及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考核结果由镇组织办存档,存入大学生村官档案,作为奖励、解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院桥镇出台的《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具体的考核标准,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提升大学生“村官”自身素质和能力,促使其在职期间肩上有责任、有干劲、有动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互动机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镇、村两级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金曼春)
院桥镇目前共有大学生“村官”29名,由于大学生“村官”普遍存在着不懂农业、不了解农村、缺少基层工作经验,特别对庞杂琐碎的农村工作更是变得毫无头绪,难以发挥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的作用,使大学生“村官”出现迷茫、彷徨,而工作变得十分被动的情况。为此,院桥镇党委结合本镇实际,通过不断探索,作出一项适合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新举措——在大学生“村官”中实行《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制度,以期激发大学生“村官”的创业创新热情。
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总分为一百二十分,其中100分为综合分,是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定;为鼓励大学生“村官”争先创优,该镇规定,大学生“村官”除了考核得分,还规定了对有创业创新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及受到上级表彰、有突出贡献者加20分的项目,并与年度考核奖金挂钩。在每年年底由镇党委按照《院桥镇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了考勤、工作实绩、完成布置工作情况、信息及调研情况、群众满意度、村(居)干部意见、办事处意见等,对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1500元的奖金;对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给予500元的奖金;对基本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给予100元的奖金,对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予以戒免谈话及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考核结果由镇组织办存档,存入大学生村官档案,作为奖励、解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主要依据。
院桥镇出台的《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具体的考核标准,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提升大学生“村官”自身素质和能力,促使其在职期间肩上有责任、有干劲、有动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互动机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镇、村两级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金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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