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出台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来源:长兴新闻网 作者:吴佳菁 方…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县专门出台了大学生村官管理方法。各乡镇(街道)每年都培养选拔一批思想觉悟高、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度高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2011年底前,我县70%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将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

  管理方法对大学生村官的岗位、任职、待遇、工作任务、管理与监督以及工作考核都做了明确。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还专门提出了建立大学生村官“导师帮带”制度和谈心话制度。选定一名现任领导班子成员或退居二线的原班子成员担任大学生村官的“联系导师”,选定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大学生村官的“业务导师,选定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或种养大户担任大学生村官的“实习导师”,对大学生村官在党建、基层党务、维护农村稳定、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传帮带;三位导师每人每季度要与大学生村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听取其工作汇报,了解其在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推进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