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出台新政策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张伟方 金…

    宁波市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下得去、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要求,今年将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这是笔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任职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一是定向招考基层公务员。从2009年起,县(市)区、乡镇机关要有相当数量的公务员指标面向在村(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招考。二是定向招考事业单位人员,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应安排一定数量的指标定向招考具有一定村(社区)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三是鼓励自主创业。要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四是引导另行就业。各地每年要为高校毕业生预留一定数额的自主择业培训基金,为聘期满后高校毕业生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提供免费培训。五是继续学习深造。对在村和社区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报考硕士研究生时,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社区建设、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的一项战略决策。我市强化培养管理,建立多重保障和激励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建功立业。目前,各地县、乡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所需经费,保证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年总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张伟方 金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