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大学生村官试用期考核有新规

来源:慈溪新闻网 作者:陶建明

    日前,慈溪市新出台《新选聘大学生村干部试用期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规定: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考核实行领导评议、定性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再者,被考核人需在村民(社区)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村(社区)党组织根据述职和民主测评,对被考核人试用期德能表现和履职情况进行评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意见,报镇(街道)进行审核。


  据悉,此次新出台考核办法还规定了试用期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具体情形,并规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