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组织部:强化对大学生村官激励培养
浙江省从2006年开始统一部署开展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几年来,我省着力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体制机制,一大批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脱颖而出,成长为社会各行各业骨干人才,有力推动了大学生村官队伍健康持续发展。
一、提早规划,形成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政策导向。2011年,我省专门就大学生村官如何有序流动出台了实施意见,对中央提出的“五条出路”作了细化、深化、具体化,明确规定,大学生村官每个聘期3年,至多续聘一次。第二个聘用期满后,如没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再续聘。对那些农村基层需要、本人还愿意继续留村工作的,可由村自行聘用并签订合同,但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队伍管理。
二、提升能力,增强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的社会竞争力。一是健全设岗定责机制。根据大学生村官到村工作年限和自身特点,分阶段明确为民服务的代办人、增收致富的信息员、村级事务的实干家、农村创业的领头雁等四大类工作内容,并实行严格的日常考核管理,确保大学生村官每个阶段都有事干、能干一些实事。二是健全联系帮带机制。一名乡村干部联系一名大学生村官,定期与大学生村官谈心交心。三是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利用党校、高等院校、社会中介培训机构、农村远教平台等培训资源,省市县乡四级多管齐下,对大学生村官开展示范性培训、上岗培训、专题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四是健全实践锻炼机制。确定一批大学生村官实践锻炼基地,创造条件让他们深入基地学习。
三、拓宽渠道,提供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多种发展途径。我省根据大学生村官自身特点和成长成才规律,积极探索研究使用新举措,为他们设计了不同路径,搭建了不同平台。比如,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对热爱和善于做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积极引导和鼓励进入村“两委”班子,或竞争性选拔走上乡镇领导岗位;逐步扩大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对有志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加强创业能力培养,建设和完善一批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并采取补助、贴息、担保等方式给予支持;对有志于进入社会各行各业的大学生村官,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等,并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大学生村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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