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选聘80名村官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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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扬州市委组织部公布《2016年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今年该市计划选聘8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20名,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选聘40名,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20名。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选聘的40个名额,具体工作地点为:宝应县15名,高邮市8名,仪征市5名,江都区8名,邗江区2名,广陵区2名。职位主要是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和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
 
  扬州市是江苏省最早实现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村官的地级市,近年来一大批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任职,得到锻炼,为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集聚了一批高质量后备人才。今年,扬州的选聘对象要求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中有一条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其中报考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报考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不限。
 
  据了解,扬州的大学生村官一经录用,即享受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而且,该市会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当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也会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