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村主任选举后的公章之争(图)
必须3名选委会成员同时在场,才可打开装公章的小包。记者 唐骏 摄
直到昨天,上任102天的北京昌平区崔村镇南庄营村村主任丰益启仍没拿到村委会的公章,很多工作无法开展。
村委会的公章先是保存在前任村主任宋彩霞手中,后又被宋彩霞转交给部分选委会成员保管。他们拒绝移交村委会公章,宋彩霞的理由是新一届村委会的选举存在程序违规和贿选问题。9月10日,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宋彩霞3天内交还公章,宋彩霞拒绝接受判决,同时提出上诉。
新任村主任无公章
上任3个多月,昌平区崔村镇南庄营村村主任丰益启却觉得自己一天官儿都没当过。
9月20日,丰益启下发了一份关于出租房安全协议书的通知。让他尴尬的是,这份通知落款是南庄营村村委会,但盖的公章却是“南庄营村党支部”。
丰益启说,这样的尴尬3个多月来多次出现。最直接的体现是村民的生老病死需要出具相关证明,但村委会无法盖章。9月15日,为一户村民办理死亡证明时,丰益启给民政局、殡仪馆、镇政府打电话咨询,最终在第二天才找镇卫生院开了一份等效证明,避免了使用村委会公章替代品———村党支部公章加镇政府的情况说明。3个多月里,村委会总结出了不少替代村委会公章的方法。
因为没有公章,新一任村委会的工作几乎无法开展:新的村民代表无法选举出来,村里的大额资金动用不了,土地承包和开发项目也无法洽谈。
“最难堪的是村民都知道我手上没印,总觉得说话办事不够硬气。”丰益启说,在大家看来,有了大印,才算是个真正的官儿。
争公章告前任村主任
村委会的公章在55岁的前任村主任宋彩霞手中。
在6月24日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宋彩霞以313票比346票,输给了36岁的鱼塘承包人丰益启。
宋彩霞不服气。她认为,她的落选与选举存在程序违规和贿选问题有关。因为在前一天的初选中,她还领先对方50多票。“扣着公章是迫不得已,我是希望上级能够重视咱村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宋彩霞说。
尽管前任村主任不承认选举结果,新一任村委会仍于6月27日举行了成立仪式。按照规定,7天内,前任村主任应将村里的账目、合同书及公章等一并移交给新村主任,但宋彩霞拒绝移交。她当天去找了镇领导,递交了申诉材料。
根据南庄营村副村支书于敬茹的说法,从6月底到7月中旬,镇里和村里共组织了4次交接仪式,宋彩霞承认公章等在她手上。宋彩霞表示,在反映的选举问题得到解决之前,她不会移交公章等物品。
在此期间,宋彩霞使用过一次公章,向村里的养鱼户发通知,让他们暂缓缴纳4月—6月的电费。宋彩霞解释说,这是她在任内就要发的通知,因为太忙才拖到选举后。丰益启称,收到通知的养鱼户纷纷拒缴电费,总额有两三万元。
曾有人提出,村委会可以申请公章挂失,再补办一个。丰益启认为,公章并没有丢,补办后两个公章并存会造成混乱。这个看法得到了镇政府的认同。
7月11日,通过崔村镇司法所,南庄营村村委会起诉宋彩霞,要求其“立即无条件交还‘昌平区崔村镇南庄营村村民委员会’的公章”。
7月31日,南庄营村村委会向昌平区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宋彩霞先返还公章,以应对村委会的日常工作。法院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书后,遭到了宋的拒绝。
案件的唯一一次庭审在8月16日举行。宋彩霞在庭上表示,公章是选委会和部分村民代表委托她暂时保管,且她已就选举程序违法等问题向镇、区进行了反映,要等处理结果出来之后,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才能交还公章。
在9月10日昌平区法院的一审宣判中,宋彩霞被要求在3天之内交还村委会公章,判决依据是《民法通则》第74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判决书称,宋彩霞若认为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违法,可通过正当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
占公章为求解决“贿选”
“为什么只看到我没交公章,却不看我不交的理由呢?”宋彩霞拒绝接受判决、交还公章。
在递交给市、区民政局及选举办公室的申诉材料中,宋彩霞反映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代表不够半数的情况下产生、投票过程中出现混乱等情况。这些材料得到了4名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和16名村民代表的签字认同,均占了半数以上。选举委员会一共有7人,村民代表有29人。丰益启解释说,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就撤销了。村民代表都是宋彩霞在任时选举产生的。
对于“贿选”一事,宋彩霞找了两名“敢站出来的”村民。其中一名叫张学海的村民说,6月23日晚上,同村的丰宝国去了他家,塞给他300元钱,让他第二天将家中的3票投给亲戚丰益启。张学海没答应,价码随即涨到500元,但仍被张拒绝。另一名村民李少田说,当晚他也收到了500元钱,对方要求他将他家5票投给丰益启,见他不肯,对方把钱留下就走了。
丰益启否认了自己的贿选行为。他说他只在村民路过他家鱼塘时,不时送几条鱼给大伙尝尝。
7月初,宋彩霞曾收到过镇选举办的一份回复,认定南庄营村的选举程序合法,但回复没涉及贿选问题。
新老村主任都证实,上头并未派人来找他们调查过选举的情况。丰益启的看法是,“没什么问题当然不用调查”。
镇政府一位领导称,由于取证方面存在很大难度,贿选一事很不好确认。
寄望强制执行拿回公章
9月中旬,不服一审判决的宋彩霞提出了上诉。
8月16日开庭当天,村民代表又签了一个委托书,将原先在宋彩霞手中的公章转交给了选委会成员保管。宋彩霞和一些村民代表对此有些得意:“就算还是判我交公章,可是公章已经不在我手上了,他们还得重新再告村民代表和选委会成员。”众人已达成共识,选举问题不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绝不交出公章。
目前,这个公章被数层报纸包着,锁在一个小包内,小包的3把钥匙分别掌握在3名选委会成员手中。小包又放在一个上锁的柜子里,柜子上面有村民代表的签名封印,柜子保存在一名选委会成员家中。只有经过16名村民代表同意,掌握钥匙的3名选委会成员都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开锁取印。
丰益启将对公章顺利取回的全部希望,寄托在终审判决后的强制执行上。
选举后前任村主任拒绝交公章,在崔村镇还是第一回。镇长钟江说,因为没有先例,镇里也没有采取行政手段,或领导私下找宋彩霞谈话。该镇多名领导表示,此事目前已进入法律程序,镇政府不适合多发表其他意见。
昌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村民组织法》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都没有对前任村主任拒绝移交公章有过规定,之前也未遇到过此类情况,因此希望此次法院的判决能作为以后处理类似情况的依据。 (记者 唐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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