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意见

来源: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北京农村改革发展步伐,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新形势下推进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首都的现代化。以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为标志,北京已经进入从中等发达城市向发达城市迈进的新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努力使首都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必然要求。

  站在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审视农村改革发展,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改革开放三十年,北京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转变;首都经济实力迅速壮大,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拥有着得天独厚的科技智力优势;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市在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上的一系列积极探索,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市委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思路,为全市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些都为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打下了坚实基础、开辟了广阔空间。

  当然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首都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城乡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依然较大,农民持续增收困难依然较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显现,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任务繁重。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在统筹城乡发展、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二、推进北京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北京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和适合北京农村特点的各类产业,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

  农村是首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腹地,是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资源支撑区,是破除二元结构、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示范区。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着眼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全局,充分发挥城市在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挖掘农村地区在生态环境、发展空间等方面的巨大潜力,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率先在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率先构建起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围绕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一根本要求,到2020年,北京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并轨,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实现城乡教育、文化、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日臻成熟,环境友好型实体经济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占农户总数20%的相对低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到2015年翻一番;生态质量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遵循以下重大原则:必须始终坚持城乡统筹战略,各项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各项事业发展的投入;必须始终坚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充分开发都市型现代农业多种功能,着力发展适合区县功能定位要求的各类产业,繁荣农村经济;必须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鼓励试点试验,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三、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立足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紧紧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这个重点,加强城乡统筹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形成加强农业支持保护、激发农村动力活力、强化农民主体地位的制度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各类中介服务组织,2009年在区县普遍建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平台,尽快研究制定促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支持政策。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都市型现代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制定《北京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在加工销售、用地用电、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技术装备、人才培养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聚要素能力、带动农户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思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存量资产,转变经营方式,激发集体经济内在动力,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经济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林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15%的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进一步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完善耕地先补后占机制。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加快制定现状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发证管理办法,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及时足额给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快实施留地安置、实物补偿、合作分成、土地入股等多元化征地补偿办法。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管理办法,保障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开展村庄综合整理试点,盘活存量,拓展发展空间。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市、区县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生态涵养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重点加强对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转型地区等薄弱地区的建设投入。健全农业补贴制度,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健全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提高生态作物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建立健全适合北京特点的主要农作物补贴制度。健全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和村干部薪酬补助制度。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建立主要农副产品储备制度,提高城市应急保障能力,合理调节本市农产品价格水平。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尽快组建北京市农业投资公司、农业担保公司和农业发展基金,实行农村小额贷款费用定向补贴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强化职能、落实责任,增加涉农贷款规模,开发符合农民和农村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设农村营业网点。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业务范围,发挥农村商业银行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引导郊区地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积极支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积极支持开展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到农村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通过政府注入部分资本金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推进“三信”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社会担保机构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发展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创新保单抵押、农户互保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合理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等。

  (五)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农民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区县、乡镇人大代表中的比例。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两推一选”,扩大参加选举范围,深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六)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帮扶制度。低收入农户增收是农民致富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常抓不懈。要以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和创业为重点,制定专门政策,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技能,扶持低收入农户开展设施农业、民俗旅游、特色手工业等家庭经营项目。从2009年开始,山区无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全部享受城市低保标准;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政策。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乡镇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要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民就业。建立低收入农户就业援助制度,从交通、住宿、社保等方面,降低就业成本,帮助其实现就业。政府对农民的各类直接补贴项目,要向低收入农民倾斜。组织社会力量对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对集中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村、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给予政策支持。

  四、着力发展适合北京农村特点的各类产业,繁荣农村经济

  立足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经济体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农村空间广阔、资源丰富、生态良好的优势,按照新城、小城镇和乡村的不同特点,区分城乡结合部、平原、山区的功能定位,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和适合农村的各类产业。实现城乡产业统筹布局、合理分工、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一)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按照为首都提供宜居环境、提高城市农副产品供应能力、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要不断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布局规划,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要建立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奖励资金,培育走廊经济、流域经济、园区经济,探索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新型业态。以发展籽种农业、精品农业、休闲农业和创新农业为重点,深度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示范等多种功能。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城市农副产品供应水平和应急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尽快启动编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年启动实施。加快实施土地整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保护性耕作,减少农业污染,提高耕地质量。加强以节水为中心的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实施节水灌溉,实行用水限额管理和节水奖励制度,加快郊区河道治理,提高拦蓄雨洪和再生水资源利用的能力。创新投资机制,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规划建设一批精准农业设施项目,推进生产技术升级换代。到2012年,全市设施农业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

  (二)加快农业三大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利用首都科技资源,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等领域不断取得新成果。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和引导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促进产学研、农科教有机结合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实施农村科技入户和农村科技协调员制度,提高农民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整合农业生产销售、农田水利、农事气象、农业科技、农村经济等涉农信息资源,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化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要加大投入,理顺体制,优化队伍,改良装备,形成长效机制与应急反应相结合的新格局。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评估制度,推广安全新型农药、新型兽药及饲料、新型生物肥及器械。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农业生产巡回监测制度,建设区县级监测站和乡镇级检测点,形成全面覆盖的监测网络。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10年在全市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建立与首都多元化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仓储、流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与市场对接。加强与外埠农业产销合作,保证首都市场供应。

  (三)积极发展非农产业。要按照区域功能定位的要求,统筹规划城乡产业发展。市、区县产业开发区要完善产业布局,落实发展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进和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等低碳高端产业,努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特色经济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加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建设,鼓励二三产业集中发展,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鼓励城区实体经济向郊区转移,鼓励中关村、亦庄等高端产业区带动郊区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和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型研发机构、销售展示中心和企业总部。积极发展具有北京特色、文化品味、历史传统的农村手工业,推动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把乡村旅游纳入首都旅游发展全局,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出台乡村旅游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走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子,促进乡村旅游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主题性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资源独特、有发展潜力的区域进行整体规划、资源整合、机制创新,建设乡村旅游带、观光休闲产业区。加快农村地区商业、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四)大力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首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绿色北京”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服务价值,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走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发展生态服务产业。加快推进城市第一、二道绿化隔离带、城市郊野公园、万亩滨河森林公园建设;加强平原地区绿色通道建设,在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以及重要河道的两侧加强生态景观建设;加强乡镇中心区、村庄的绿化美化,改造提升农田林网,提高平原防风固沙能力和林木覆盖率。到2015年基本完成宜林荒山绿化、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等山区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显著增强山区生态屏障功能和碳汇能力。加快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重要地表水源区综合治理、重点河道生态整治和重点湿地保护等工程,加强跨区域河流污染治理合作,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城乡河湖水系环境质量。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以生态服务价值为依据,结合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实施生态林效益补偿。加快生态涵养发展区产业结构调整,坚决调整退出资源采掘和环境污染型产业,按照区域特点挖掘产业发展潜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推动符合功能定位的重大项目落户。大力发展以生态农业、特色林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主体的山区沟域经济。研究探索浅山区的开发利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发展低碳高端产业。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区、生活条件恶劣地区农户搬迁,改善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五、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实施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 立足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紧紧围绕破解首都人口资源环境的突出矛盾,进一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协调推进中心城区、新城和小城镇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郊区城镇化进程。11个新城主要承担疏解中心城区功能、产业,转移城市和农村人口,带动区域发展的任务。要加强对新城产业布局的规划和引导,提升郊区的产业支撑能力。按照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公共服务设施发达的新城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切实发挥新城在辐射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乡镇主要承担转移农村人口、集聚农村产业的功能。要按照“双轮驱动、镇村统筹、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协调发展”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使村镇布局调整符合城乡规划,推进规划实施。要充分发挥乡镇特别是重点镇在郊区城镇化中的“节点”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提高设施的综合配套和利用率。完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培育镇域主导产业。创新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小城镇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促进农民宅基地利用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相结合,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与发展农村产业相结合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乡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

  (二)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革发展步伐。城乡结合部是发展活力最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最突出、城乡一体化要求最迫切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鼓励和支持区县结合自身特点,大胆探索,先行示范,在绿化隔离带建设、土地使用制度、农民整建制转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要鼓励创新,认真总结来自基层的创造,不断加以完善推广。如农民房屋租赁组织化经营模式、村集体参与或自主开发建设的旧村改造模式、整建制转居模式、征地实物补偿模式、征地留地安置模式等,创出发展新路。要积极研究完善绿化隔离地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划,发展绿色产业,适度扩大农民就业增收空间。要进一步加快城乡结合部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公共产品提供范围,加快集体资产的改制步伐。探索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捆绑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和不同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存量、多渠道融资,发展有特色、高效益、多样化的产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加速城市化进程。

  (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建设便捷、通达的农村路网体系,公交系统和电力通讯设施。加快推进城乡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全市主干路网、电力、供排水、消防、通信等骨干基础设施网络要实现城乡全覆盖,2015年实现大部分区县通轨道交通。大力推进山区交通联络线和旅游环线建设,三年内实现从京西南到京东北的全线贯通。加速推进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村亮起来、农民暖起来、农业资源循环起来”工程。实现农村地区垃圾集中收集、运输,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度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两年内解决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处理问题。实现镇中心区集中供热和集中供水,及时改造老化的供水管网,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和使用,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推动农村住宅、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建设适合农民需求的环保、节能、安全的新民居给予政策支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城市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的管护经费筹集机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机制,建立队伍专业化、技术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的运营和监管指导机制。

  六、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立足于全市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紧紧围绕建立城乡统一的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最薄弱、最迫切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城乡制度接轨步伐,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一)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大力加强基础教育普及工作,逐步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教育延伸,改善特殊学校、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中小学招生和录取制度改革,取消城乡重点学校的称号和评定。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每年定量选派师范类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定期对现有农村教师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选派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地区教育资源整合,整体提升山区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条件。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加强农民技能培训,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为农村培养所需专业人才。

  (二)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药品供应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补助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差距。大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期派乡村医生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免费培训,完善城市医务人员支援农村的制度,通过返聘、弹性退休制度等方式鼓励城市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高医疗水平的医生到农村工作。大力加强城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均衡配置,鼓励城乡医院开展对口协作支援,积极引导市区优质的医疗卫生资源向新城、郊区布局。重点加强新城区域医疗中心、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到2010年基本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政府购买乡村医务人员提供村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机制,提高乡村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待遇。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妇幼保健、计划生育补助政策,重点做好农业人口和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地方病、流行病的免费筛查,对农村常住人口全部实行免费计划免疫。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衔接。加快整合城镇和农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全部覆盖、有效衔接、机制灵活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间保障水平的差距,将已稳定非农就业的本市农村劳动力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农村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统一城乡就业促进政策,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对录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的企业均给予岗位和社保补贴。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农村社会低保救助机制,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逐步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发挥首都文化中心优势,建立城乡统筹的文化事业发展体制,使城市丰富的文化资源、要素和服务加快向农村地区延伸,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立起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护机制。2009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基本完成,实现每个乡镇所在地、每个行政村均有一个综合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支持兴办农民表演团体,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质量,丰富节目内容。加强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和古村落的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发展旅游等产业。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促进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五)完善社会管理。统筹城乡社会管理,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根据城乡结合部、远郊区镇村等不同地区人口结构和规模,建立起适合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要求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农转非步伐,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农村地区新建居民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到2020年,城乡结合部、新城周边以及乡镇中心区的农村地区全部实现城市社区管理。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继续实行重点矛盾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完善城乡一体化的法律援助、警务、消防、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危机处置能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农村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承奥运财富,巩固奥运成果,发扬奥运精神,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

  (一)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郊区县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坚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中心城区党委和政府要高度关注农村改革与发展,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支持农村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改革推进、督查考核的职能和作用。党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城乡统筹意识,明确领导职责和部门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和服务,切实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农民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各郊区县、乡镇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强化民主监督,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发挥好区县委的指导作用、乡镇党委的关键作用和村党组织的基础作用,促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相互融入、共同提高。深入推进农村经济制度、经济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两个创新”,创新农村党的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实现党组织的工作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机结合。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和乡镇企业工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加强农民工中党的工作,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推广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村干部异村任职等办法,积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加强村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和任用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制度,常年保持每村至少2名大学生“村官”的规模,支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律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发挥好他们的积极作用。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力度,逐步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等保障机制。完善培训体系,整合培训资源,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2009年实现全市乡村网络基本覆盖。建立完善村干部任期承诺制、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考核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引导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四)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做好党员服务、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保持和发展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完善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党务公开、党员意见征集反馈等制度,保证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关心爱护党员,健全党员就业创业帮扶、困难党员救助等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亲和力。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组织农村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发展党员新机制,加强在优秀青年农民、村委会成员、农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党员队伍。

  (五)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做好开发、培养、使用和激励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农村人才队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加强农村人才综合开发,进一步加大选派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帮助工作,鼓励和引导外出流动党员、退休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回原籍村发挥作用。

  (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规划,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相结合,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筑牢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基本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逐步建立起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模式。以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为重点,加强对党的农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不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