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即日起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罗静雯

我市2008年选派、目前在岗的1976名大学生“村官”,在村2年服务期已满。即日起,全面启动从这批大学生“村官”中考察录用公务员工作,一批在农村基层锻炼成长起来的优秀大学生将充实到我市公务员队伍中。


  2008年,重庆市启动“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选派1万名大学生到村工作。同时创新政策,整合相关服务基层项目,在“入口”实行统一的公务员招录考试,服务期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并经量化考察合格者,可正式录用为公务员。


  考察期一个半月 重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


  在昨日召开的考察录用工作会上,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考察工作自8月下旬启动,至10月上中旬结束,历时一个半月。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出台的相关《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考察采取集中考察与日常考核相衔接、组织评价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


  其中,日常表现以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为依据,优秀45分,称职35分。组织评价和群众公认度也是一个重要砝码,占总分的45分。考察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反之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官”两年服务期间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该负责人还特别强调,《实施办法》规定,有未完成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走访及相关工作任务、组织评价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得分未达到50%等情形者,延期一年考察。


  录用后原则上安排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量化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必须在所选派的建制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负责人称,大学生“村官”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后,原则上安排在原所属乡镇(街道)机关工作。同时,鼓励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大学生“村官”继续在村工作,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可推荐参加村“两委”负责人换届选举,并纳入乡镇(街道)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大学生“村官”录用为公务员后,将成为市、区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