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9年选聘476名大学生“村官” 选聘分5个步骤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杨青生
6月24日上午,自治区召开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部署今年全区选聘47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并号召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广阔的农村舞台建功立业,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奉献青春、成长成才。
据了解,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6月开始,到9月上旬基本结束。6月20日,我区《2009年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已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和广西人才网进行发布。6月22日开始网上报名,到7月5日网上报名结束。另外,今年还在选聘对象资格条件方面作了调整,要求选聘对象原则上是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选聘程序分5个步骤,即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测试、资格复审及体检、聘用及培训上岗。
据介绍,大学生“村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加相应社会保险;从2010年起,各级党政机关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保证一定的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对选聘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具有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两年后,报考我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受聘到我区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且聘期考核合格的,享受《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记者杨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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