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组织部:实现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三满意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广西自治区不断创新大学生村官选拔方式,完善选聘流程,努力提高选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大学生村官选得准,实现了党组织满意、农民满意、大学生村官满意的“三满意”目标。主要做法是:

  一、岗前引导,由“定期选聘”转为“定向培养”。从在校大学生抓起,做好大学生选择当村官的引导与培养工作。一是开展社会实践,树立服务意识。组织大学生深入农村,加深对农村了解。许多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萌生了农村情结,树立了报考大学生村官的志向。二是开展巡回演讲,激发服务热情。组织优秀大学生村官到高校巡回宣讲,通过现身宣讲,引起在校大学生的广泛共鸣,激发了优秀大学生投身村官队伍。 

  二、院校推荐,由“单向通道”转为“复合路径”。为进一步提高选人质量,改善大学生村官队伍结构,该区在做好考试选聘的同时,注重院校推荐,了解考察大学生在校表现,严把“入口关”。一是坚持选聘标准,明确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主要是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二是拓宽选聘渠道,对重点院校及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给予优惠政策。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国家“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实行免笔试政策,优化选聘程序。同时,自治区直接挑选了一批基层急需的重点院校农林专业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双向选择,由“应试选聘”转为“适岗选聘”。坚持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确定、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优化选聘面试环节,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的选聘办法,采取见面访谈、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尊重考生意愿、科学组织调配、强化聘前管理”的总体思路,达到了考生与组织双满意效果,避免出现“高分低能”、“会考不好用”等现象。在创新选聘方式,确保“选得好、选得准”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帮助大学生村官在干事创业中成长成才。一是加强教育培养。组织37名大学生村官赴台湾进行农业技术培训,组织30名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到中国农业大学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研究生。二是加强创业扶持。会同神华集团、瀛公益基金会积极推广“YBC”创业扶持项目,为大学生村官提供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的启动资金和“一对一”、“滴灌式”的导师辅导。三是加强择优选拔。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乡镇公务员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