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推行“1+N”工作法探索村干部管理常态

来源: 右江日报 作者:滕晟贤

今年以来,平果县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行“1+N”工作法,坚持“教育培训、履职监督、作风建设、关怀激励”四措并举,切实将“从严从实”要求融入村干部管理新常态。

  开展“1+N”任职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新常态。“1”即开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就基层组织建设、综治维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邀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N”即依托县农事学校、县委党校,分别开办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村计生专干、村妇代会主任等主体培训班,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外出考察学习、远程教育、上党课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村干部主责主业意识,提高村干部综合能力。通过“1+N”任职培训,让村干部明确职责,找准目标。今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各类村干部培训讲座10次,受训村干部达980余人次。

  实行“1+N”目标管理,建立履职监督新常态。“1”即定目标,每年年初,各乡镇党委都要与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签订村集体、干部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从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作、社会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列出具体可操作的目标任务。“N”即不同岗位的村干部做出履职承诺,将3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年、量化到岗、认领到人,由村干部就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乡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报酬挂钩。通过“1+N”目标管理,促使村干部主动履责,争先进位。

  构建“1+N”廉政机制,建立作风建设新常态。“1”即严格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廉政谈话制度和党员干部问责机制,深入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督促干部规范履职。重点规范村务决策程序,做到村级重大事务“五议三公开”,提高村民知情权,防止暗箱操作。深入整治基层干部“庸懒散拖”、“吃拿卡要”和侵犯基层群众利益问题,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化,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N”即要求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定期与村干部谈话交心,深入了解村干部履职情况,针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存在畏难情绪的村干部,采取村党组织书记专职指导方式进行督促;涉及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党纪法规予以问责查处。通过 “1+N”廉政机制,充分维护了基层村干部良好形象。

  推行“1+N”待遇保障,建立关怀激励新常态。“1”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最低基本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 870元提高到1200元。“N”即全面提高其他在职村干部和离任村干部待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最低基本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1000元,其余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的最低基本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60元提高到860元,连任或累计任职时间10年以上(含10 年)离任的村(社区)定工干部,定期补贴在现行补贴的基础上增加50元/人·月。目前,该县正根据自治区和百色市《关于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的通知》要求,研究进一步提高待遇标准,探索建立村干部待遇稳定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