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全面督查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白枫林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最近,石家庄市采取市级抽查、县级普查的办法,对全市935名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
 
  为此,市委组织部专门下发了《关于严禁大学生村官长期在外帮助工作的通知》,并集中时间,抽调专门力量,对大学生村官在岗在位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先后到元氏、高邑等8个县36个乡镇的80个村,对80名村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暗查。从暗查情况看,73人在岗,7人不在岗,其中6人请事假,1人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市委组织部在暗查的同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逐人进行了检查,并以县市为单位召开大学生村官工作汇报会,对每人发言的镜头统一形成影像信息,附一张近期免冠照片报市委组织部存档。据上报情况统计,全市935名在职村官中,有4人休产假、1人因病请假不在岗,1人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
 
  在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对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之后,石家庄市召开了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科长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给予坚决纠正。对有的地方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对大学生村官在岗管理不严,对个别大学生村官不在岗,甚至长期脱离农村工作岗位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对大学生村官“6+1”岗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严肃批评,特别要求对长期脱岗的大学生村官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给予解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要坚持工作在村,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截留或长期借调大学生村官”的政策规定,今后若发现有借调情况的追究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的责任,对大学生村官按脱岗处理,达到规定时间的,给予解聘。同时提出岗位锻炼规范要求,按照“在村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有计划地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访、综治、农业等岗位锻炼,一年内累计不超过2个月”的规定,县委组织部要统一制定培养计划,规范档案记录,严格控制岗位锻炼时间。会上还明确了责任要求。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特别是对其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常委组织部长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发现有大学生村官借调到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帮助工作的地区,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白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