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县着力提升大学生“村官”综合素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培养一批历经基层锻炼、群众公认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湖北远安县通过教育培训、结对帮扶、健全机制等三项措施,加强大学生“村官”(以下称“选聘生”)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
注重教育培训,确保业务上“精”。在选聘生到村任职前统一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熟悉县情、镇情和村情。同时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整合县委组织部、党校、民政局、农业局等各类资源,通过课堂讲课、现场观摩、自由讨论、村书记主任“现身说法”等教学方式,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和网络培训等手段,开展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工作方法等各类专题培训。确保每年为选聘生提供一次县级以上培训机会,每年开展3次以上交流活动,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注重结对帮带,确保工作上“实”。建立选聘生联系培养机制,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三者同时联系帮带1名选聘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和培养措施。通过在远安党建网上开辟专栏、建立QQ群,促进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村委与选聘生之间进行“零距离”沟通,对选聘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同时在具体工作中有目的对选聘生压担子、教方法,引导他们逐步能够独挡一面,在处理复杂问题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积累经验,解决他们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领导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选聘生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确保他们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
注重健全机制,确保管理上“严”。 为加强对选聘生的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督办检查制、定期交流制、工作考评制等相关机制,明确规定了县、乡(镇)、村三级组织的职责,对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的生活、工作等也作出明确规定。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该县先后有13名大学生赴村任职,为十余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注重教育培训,确保业务上“精”。在选聘生到村任职前统一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熟悉县情、镇情和村情。同时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整合县委组织部、党校、民政局、农业局等各类资源,通过课堂讲课、现场观摩、自由讨论、村书记主任“现身说法”等教学方式,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和网络培训等手段,开展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工作方法等各类专题培训。确保每年为选聘生提供一次县级以上培训机会,每年开展3次以上交流活动,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注重结对帮带,确保工作上“实”。建立选聘生联系培养机制,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三者同时联系帮带1名选聘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和培养措施。通过在远安党建网上开辟专栏、建立QQ群,促进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村委与选聘生之间进行“零距离”沟通,对选聘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同时在具体工作中有目的对选聘生压担子、教方法,引导他们逐步能够独挡一面,在处理复杂问题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积累经验,解决他们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领导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选聘生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确保他们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
注重健全机制,确保管理上“严”。 为加强对选聘生的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督办检查制、定期交流制、工作考评制等相关机制,明确规定了县、乡(镇)、村三级组织的职责,对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的生活、工作等也作出明确规定。
通过实施上述措施,该县先后有13名大学生赴村任职,为十余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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