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活动公告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为树立一批服务百姓、创业富民、爱岗敬业、创新创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典型,展现我县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时代风采,进一步激励全县大学生村官为推进赶超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奉献青春才智、创造优良业绩,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宝应县委联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其公告如下:

  一、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好的发展潜力;

  2、工作业绩突出,在服务百姓、创业富民、爱岗敬业、创新创优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3、坚持在村(社区)工作,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与农民群众打成一片,群众反映较好;

  4、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5、有突出事迹或曾获得镇、区及以上表彰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优先推荐。

  二、评选办法

  “十佳大学生村官”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基层推荐、组织考察、研究确定的办法产生,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2011年2月16日—2011年3月1日)

  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活动。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十佳大学生村官”评选的意义、范围、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二)推荐申报(2011年3月2日—2011年3月12日)

  各镇党委、团委,开发区党工委、团工委在充分征求大学生村官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1)、荣誉证书(复印件)、先进事迹书面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内容除介绍基本情况外,主要介绍其服务百姓、创业富民、爱岗敬业、创新创优等方面的先进事迹)等。

  (三)社会评议(2011年3月13日—2011年3月18日)

  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将各预备人选的有关资料在《宝应日讯》、“中国宝应”网、“宝应共青团”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组织广大基层党员群众投票,最终根据票选结果确定初步候选人。

  (四)考察确定(2011年3月19日—2011年3月24日)

  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联合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并在《宝应日讯》、“中国宝应”网、“宝应共青团”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监督。公示时间5天。

  (五)表彰(2011年4月)

  县委组织部、团县委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对“十佳大学生村官”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各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认真做好发动工作,动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积极参加评选。推荐的人选要具有典型性和广泛的代表性;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条件,保证质量,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贡献突出、业绩显著、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推选出来。充分展现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时代风采,在全县范围内营造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良好氛围;

  3、各镇、开发区团(工)委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候选人“公推”环节,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公推,推荐人员要求实名推荐且全面、广泛、具有代表性,其中镇干部推荐投票占25%,村干部推荐投票占25%,基层站所负责人推荐投票占25%,大学生村官推荐投票占25%(各镇大学生村官要求全体参与推荐投票),将“公推”的最终结果作为确定各镇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并将“公推”具体情况上报至团县委;

  4、各镇、开发区按照时间要求上报推荐材料,联系人:赵晶晶;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6208室(团县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8282713,13655277676;电子邮箱:bytxwbgs@163.com

  附件1:宝应县“十佳大学生村官”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宝应县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1:

宝应县 “十佳大学生村官”候选人推荐表 

 

 

 

 

 

出生年月

 

 

 

 

 

出 生 地

 

政治面貌

 

选聘时间

 

选聘类别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兼任其他社会职务

 

 

 

年度考核结果

 

 

     

 

 

 

 

 

                 

 

 

 

 

 

可另附页。

 

 

 

 

 

 

 

申报单位意见

(社区)

 

(盖章)

2011     

 

镇、开发区

 

(盖章)

2011     

审批

部门

意见

 

 

(盖章)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