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南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名额、对象、条件和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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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2月,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明确湖南今年的选聘名额为1445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的比例都达到80%以上。根据各市州申报和省委组织部综合调配,各市州的选聘计划分别为:长沙市150人、衡阳市150人、株洲市100人、湘潭市60人、邵阳市100人、岳阳市100人、常德市100人、张家界市55人、益阳市100人、郴州市100人、永州市130人、怀化市100人、娄底市80人、湘西自治州120人。

  这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参加人事部门、共青团等单位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3)身体健康。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本村没有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其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为3年,具体明确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湖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http://www.54cunguan.net/Article/zkgg/200904/8570.html

    湖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专用教材及试题:http://www.54cunguan.net/Shop/Special/lhb/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