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县关于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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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07〕192号)精神,2007年我县计划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公开考试,招聘15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计划、户口在我县并已办理报到手续的平阳生源(引进人才、军转干部、珊溪移民子女及本人原户籍在我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等视同平阳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生需办理人事代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见附表)点击下载附件

 

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1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1、报名地点和时间:报名地点设在平阳县委党校。报名时间:2007年9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办法:报名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免冠一寸近照2张,填写《2007年平阳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户口已落实的考生户口所在地以2007年8月29日登记为准,户口未落实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予以落实。“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需带有关证明,优秀毕业生等需带有关证书(以学生档案记录为准),证明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时间截止到考试之前。

 

3、考试时间:9月29日(请考生于9月27日--28日到党校领取准考证)。

 

4、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5、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分(总分=笔试分+附加分)的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平阳人才网”(www.pyxrc.com)上予以公布;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在“平阳人才网”上另行通知。体检采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录用:按总分的高低确定150名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反映考生问题,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低;③笔试成绩高低;④申论成绩高低。

 

7、岗位选择方法:

 

①选择乡镇

首先由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优先选择户口所在乡镇,如取得聘用资格的人数多于该乡镇岗位数的按总分的高低由考生依次选择,考生也可以放弃优先选择权。其次,由未选择乡镇的考生按总分的高低依次选择有岗位空缺的乡镇。

 

②选择村社区

考生原则上采用选择乡镇的方法选择村社区。

 

    五、其他

 

    1、附加分:对省级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招考时加5分。党员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以及2007年前通过乡镇招考已被聘用到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经乡镇考核合格人员)加1分。以上加分不予累积,仅取加分最高值一项。“独生子女”、“农村两女户”分别按笔试试卷总分的2.5%和1.5%另行给予加分,加分对象由县计生局认定。

 

2、伪造毕业文凭及其他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3、招聘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主要担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

 

工作期间由所在乡镇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使用期间按正常新酬的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在村或社区。聘用期间大专学历人员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人员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每月1400元,按企业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4、从2009年开始,在农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同时,从2009年开始,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

 

   5、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名额分配计划表:
名额分配计划表
编号 单位 行政村 社区 小计
1 昆阳镇 16 6 22
2 鳌江镇 18 8 26
3 水头镇 11 8 19
4 萧江镇 13 4 17
5 麻步镇 6 2 8
6 腾蛟镇 5 3 8
7 钱仓镇 4 4
8 山门镇 5 5
9 顺溪镇 3 3
10 南雁镇 3 3
11 凤卧镇 2 2
12 鹤溪镇 2 2
13 宋桥镇 4 4
14 宋埠镇 4 4
15 榆洋镇 4 4
16 郑楼镇 4 4
17 南麂镇 1 1
18 西湾乡 1 1
19 梅溪乡 1 1
20 梅源乡 1 1
21 桃源乡 1 1
22 凤巢乡 1 1
23 龙尾乡 1 1
24 南湖乡 1 1
25 朝阳乡 1 1
26 闹村乡 1 1
27 晓坑乡 1 1
28 怀溪乡 1 1
29 青街乡 1 1
30 维新乡 1 1
31 吴垟乡 1 1
合计 119 31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