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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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文件精神,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市2009年计划选聘235名(含省分配的60名)高校毕业生到所辖各市(县)区村(社区)任职。现就考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名选聘;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或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态度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江苏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外“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普通高校的无锡生源应届毕业生;

  (六)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经组织推荐的。

  二、选聘岗位

  (一)选聘岗位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选聘数量

  江阴市:36名 宜兴市:72名

  锡山区:33名 惠山区:35名

  滨湖区:25名 新 区:20名

  崇安区:3名 南长区:5名

  北塘区:6名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四、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

  (二)考生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7-20Kb)。市选聘办在网上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市报名(报名时需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学习工作简历最后填写无锡市的一个市〔县〕或区的职位作为本人选聘意向),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3、未进行缴费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09年4月21日-25日

  五、考试与选聘

  (一)笔试

  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9∶00-11∶30。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考察,并对拟参加面试考察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二)面试和考察

  面试和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会同各市(县)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同时需携带好以下相关材料作为考察的依据:1、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2、由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的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团组织干部等的任职证明材料;3、获得院校各级各类奖励(包括奖学金等)的材料。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者,本地生源优先。

  (三)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录用和选聘

  考试、体检合格的,报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工作期间,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其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本简章由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2737664、0510-82743581。

  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