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兰溪市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的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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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培养高素质农村干部,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社区建设,根据中央、省和金华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全市共选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80名。     二、选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对象为兰溪生源(以2009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应、历届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志于农村和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至30周岁(1978年5月15日至1991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     5月16日-17日(8:30-17:00)     2、报名地点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会议室(社保大楼)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兰溪市2009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录兰溪人才网或兰溪政府网下载,一式两份),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2张,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并接受选聘单位的资格审查。已与劳动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需征得劳动单位的同意。报名时收取40元的报名考务费(不含体检费用)。     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5月18日以后可以通过兰溪人才网和兰溪政府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4、准考证领取方式     5月26日至5月27日统一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     1、笔试     6月6日,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的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社区工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将在兰溪人才网和兰溪政府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参加笔试的人数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现场成绩经修正后得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兰溪人才网和兰溪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公示结束后,按生源地就近就地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到录用单位。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考核管理和有关激励措施,按兰委办〔2007〕89号、兰委组[2008]76、兰委组[2009]25号和兰委组[2009]35号等文件精神规定执行(参见兰溪人才网和兰溪政府网)。     本公告由兰溪市委组织部、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88899617  88891752       附:报名表.doc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