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百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

来源:高唐组织部 作者:田勇

高唐县百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 明年将达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经公开选拔、优中选优,高唐县101名“大学生村官”经过为期两周的封闭式培训后,已全部奔赴农村基层,施展自己的才华。


为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高唐县于2006年9月下发了《关于选拔机关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对“大学生村官”的选拔范围、条件、任职待遇、方法步骤等作了明确规定。在正式报名前,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形成了全县上下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炒热了大学毕业生和家长的思想,坚定了他们参与竞争,投身农村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高唐县大学生“村官”的选拔标准,确定为年龄在30岁以下,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热爱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这种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做法,给社会上一批有志青年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平台。目前,高唐县选拔的大学生“村官”中,大约有10%是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90%是近几年毕业的待业大学生,年龄最大的29岁,最小的20岁,下乡当“村官”成为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选择。


在招考过程中,这个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组织部、人事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取等环节层层把关,保证招考工作客观、公平、公正。试题贴近农村工作实际,重点考察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当场宣布考生得分。其他各招考环节的成绩和情况,也及时向社会公布,保证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为保证这些优秀大学生既考得上又留得住,这个县规定:“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三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录用为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也可继续在村(社区)任职。”还规定,选派的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县财政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为其发放工资,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村级干部相应的补贴待遇。


由于前段时间高唐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刚刚结束,行政村数由原来的612个调整到不足200个。这次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分配到新成立的行政村任职。是党员的,任命为村(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预备党员和非党员身份的,任命为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任命为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满3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过严格考察、考核,可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在村(社区)工作满6年,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可担任副科级实职。


这个县还多次召开乡镇(街道)负责人、农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督促乡、村两级为“村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劳动保护条件,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县里还出台了《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制定了“岗位责任制”,与大学生们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据高唐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常书彦介绍,明年这个县将再招考大学生村官100名,届时将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他同时指出:“组织大学毕业生到村里任职,不仅有利于农村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大学生锻炼成才,也有利于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突出问题,探索出一条大学生就业成才、推动农村发展的新路子。这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