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四个突破”选聘大学生村官实现全覆盖

来源:云南网 作者:云南省委…

  为更好地吸纳优秀人才到我市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在去年选聘192名大学生村官的基础上,今年以来,昆明市在省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制定出台优惠措施,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389名大学生村官,实现全市基层大学生村官全覆盖:

  一是在覆盖范围上有突破。与实现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全覆盖同步推进,今年选聘1389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提前实现全市“一村一社区(单位型社区除外)一名大学生”的目标。其中,纳入省统一选聘范围的954人,其余为昆明市自行选聘。

  二是在选聘条件上有突破。加大选聘高素质人才的力度,面向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省内其它州市要求是大学专科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目前全市到位的1294名大学生村官中,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65人。

  三是在补助标准上有突破。选聘到我市基层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2008年选聘),从第二年起,在聘用期间每人每年增加1200元补贴,增加补贴的最高年限不超过5年。以此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待遇,调动他们在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在岗位安排上有突破。选聘到昆明市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可直接任命为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是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可担任村(居)委会为民服务站或社区工作站站长、副站长;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能力特别出众、实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选拔到基层党政班子中任职。

  至7月15日,昆明市今年选聘到基层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已到位1294人。其中,男629人,占48%;女665人,占52%;少数民族有218人,占17%;中共党员有662人,占51%;应届毕业生735人,占57%;省外生源331人,占26%;省外院校毕业427人,占33%;大学期间受校级以上表彰的有356人,占28%;硕研以上学历有65人,占5%。与2008年选聘的192人比,女性比例上升7%,少数民族比例持平,中共党员比例上升15%,应届毕业生所占比例提高10%,省外生源比例提高16%,省外院校毕业生比例提高14%,本科及以上比例提高了35%,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4%,经济类专业毕业生所占比例提高了4%。(云南省委组织部供稿)

 

 

 

无奈停滞

    “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计划渐趋停滞”,2006年3月,中央的多家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个消息。

    这样的一个窘境,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都不愿接受,却只能一声叹息。

    曾参与负责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村官”选聘之所以难以为继,主要是受财力、编制等条件限制,对他们的后续安置问题难以做好。大学生“村官”吃的是财政饭,地方财政收入多少直接决定了他们的待遇情况,由于地方财力不支,难以开展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同时,解决大学生的出路需要编制,而当时海南各市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重超编,没办法留住人才。

    当年选聘的“村官”,并非所有人都像邢毅辉那么幸运。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是多数市县面临的问题。2005年,某县迫于解决大学生“村官”出路的压力,安排一批大学生“村官”到乡镇中学去做代课教师,遭到社会的非议。曾经满怀信心上任的大学生“村官”们,不少人早已自谋出路。

    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年各市县选聘大学生“村官”时,政策待遇由各市县自行确定,中央和省有关文件并没有作出硬性要求。

    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上制度保障上的不足,导致了2006年后海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趋于停滞状态。此后,一些市县为解决农村急需高素质人才的问题,只能从市直或乡镇机关抽调干部到村里面挂职。

应势重启

    农村对高素质人才的呼唤,却一刻也没有停滞。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维、现代眼光的优秀青年才俊投身其中。去年开始,中央审时度势,从全局上对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推动。2008年3月20日,中组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在京召开了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2008年4月,中组部等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

    海南的农村仍较为落后,农村人才匮乏,对人才的需求也更为迫切。省委组织部迅速响应中央号召,向省委呈报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建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作出重要批示:这是利长远的好事,要认真抓好落实。

    吸取过去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经验和教训,省委组织部经过充分调研,于2008年7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在中央一系列待遇和保障政策的基础上,海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以保证大学生“村官”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期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可转为乡镇公务员,是海南省的一项创新政策,也是目前全国针对大学生“村官”的最优惠政策。按照公务员“凡进必考”的要求,海南省将考试关口前移,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所需行政编制,从各市县预留的乡镇行政编制中解决,不足部分由省编制部门从预留的乡镇行政编制中增加。

    在待遇方面,大学生“村官”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同时,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大学生“村官”还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障。

美好前景

    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以及大学生对农村广阔天地的新认识,使再启动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受到大学生的广泛欢迎。2008年9月,海南省根据中组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部署,面向全省选聘了81名大学生“村官”(成为“选聘生”)。最近,省委组织部对去年选聘的81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这些大学生“村官”普遍能积极调整心态,迅速完成角色转换,并注重学习、深入实践,安心于基层。他们激发了基层班子的活力,推动了农村基层各项工作,得到了组织、群众和社会的肯定和好评。

    “为什么抛弃舒适安逸的城市工作生活,要去相对落后的农村呢?时间给了我答案。并不是不辛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足以让我忘记任何艰辛。”去年选聘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红丰村委会的大学生“村官”朱文静感慨地说,“广阔农村,大有作为。基层工作让我逐渐变得成熟、坚定、果敢和睿智,将是我人生道路上最为宝贵的一笔财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是我引以为傲的使命与光荣。”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明确要求注重从村(社区)组织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以逐步改善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良性互动的正确用人导向。

    今年,海南省同时开展了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考试的录用对象除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包括各市县自主招聘到村任职或通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这项新的工作,不仅惠及各市县以前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还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大学生通过参加换届选举担任“村官”。

    “农村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中央新的部署和精神,以及我省建立的制度保障,使我们对新形势下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充满信心。”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说,大学生“村官”的前景将是美好的。(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郭兴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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