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 潮落潮又起
大学生“村官”、海口三江镇三江村主任助理梁崇阳在田头和村民交流。海南日报记者 林萌 摄
早在1999年,海南成为在全国率先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份。7年之后,2006年3月,中央多家媒体报道了一则消息——“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计划渐趋停滞”。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上制度保障上的不足,当时海南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陷于停滞。
去年,在中央一系列待遇和保障政策的基础上,海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和保障措施,重启大学生“村官”计划。
7月20日,海南省新一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开始报名。在去年选聘81名大学生任“村官”的基础上,今年将再选聘85名大学生“村官”。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海南省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就受到全国关注。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停滞后,海南省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又走上正常轨道。由于相比外省具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这两年海南省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特别受到瞩目。
潮落潮又起。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将走向农村广袤的土地施展才华。
先行探索
勇于先行先试的海南特区,在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上同样先行一步。
早在1999年,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招录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当年的这一新探索,是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的新发展。
1999年至2001年,由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具体实施,海南省招录了三批共304名大学生到村任职。这批“村官”当时称为“选拔生”,后经考核合格,全部转为了正式公务员。
与此同时,海南省各市县也积极行动,几年间,儋州、东方、昌江、乐东、定安、临高、文昌、三亚等市县先后选聘了750多名大学毕业生在村“两委”任职或挂职。
各市县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有的三年,有的两年,待遇也有所不同。有的市县与被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参照乡镇事业编工作人员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聘用期满后,安排在有编制的事业单位任职,表现突出的,还通过乡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有的市县也采取聘用的方式,其生活待遇,由市县财政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内开支,并享受所在村委会人员福利待遇。大学生“村官”不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
激活农村
10年来,这些大学生分赴海南省各个行政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给农村带去了新知识、新观念、新活力,对于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文化素质、从农村基层培养锻炼年轻干部以及缓解高校扩招后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998年至2000年,乐东黎族自治县3年间选聘了72名大学生到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任职,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如今,这批“村官”中已有15名进入镇级领导班子,其余的全部选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干部。
现任乐东黄流镇副镇长邢毅辉,是该县1999年选聘的20多名“村官”之一。邢毅辉1998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公共关系与广告专业。“毕业没有分配,就想到农村试一下。”邢毅辉说,他出生在乐东农村,看到村民们年年种植着少有收成的作物,而外省早已推广高效作物,便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农村落后的生产。邢毅辉到乐东九所镇罗马村委会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两年,提出了许多改进生产的建议,都得到了采纳。“当年的大学生‘村官’很受群众尊重和重视,几十名大学生下到农村,激活了农村的工作。”
当年,乐东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在任职两年后考核优秀的可以通过提名参加选举进入镇一级党委或政府领导班子。2001年,邢毅辉被安排到九所镇政府工作。2005年11月,他被推荐为黄流镇副镇长候选人,在镇人大选举中顺利当选。
乐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林丹华说,目前,72名大学生“村官”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乡镇的骨干。
无奈停滞
“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计划渐趋停滞”,2006年3月,中央的多家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个消息。
这样的一个窘境,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都不愿接受,却只能一声叹息。
曾参与负责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村官”选聘之所以难以为继,主要是受财力、编制等条件限制,对他们的后续安置问题难以做好。大学生“村官”吃的是财政饭,地方财政收入多少直接决定了他们的待遇情况,由于地方财力不支,难以开展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同时,解决大学生的出路需要编制,而当时海南各市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重超编,没办法留住人才。
当年选聘的“村官”,并非所有人都像邢毅辉那么幸运。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是多数市县面临的问题。2005年,某县迫于解决大学生“村官”出路的压力,安排一批大学生“村官”到乡镇中学去做代课教师,遭到社会的非议。曾经满怀信心上任的大学生“村官”们,不少人早已自谋出路。
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年各市县选聘大学生“村官”时,政策待遇由各市县自行确定,中央和省有关文件并没有作出硬性要求。
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上制度保障上的不足,导致了2006年后海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趋于停滞状态。此后,一些市县为解决农村急需高素质人才的问题,只能从市直或乡镇机关抽调干部到村里面挂职。
应势重启
农村对高素质人才的呼唤,却一刻也没有停滞。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维、现代眼光的优秀青年才俊投身其中。去年开始,中央审时度势,从全局上对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推动。2008年3月20日,中组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在京召开了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2008年4月,中组部等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
海南的农村仍较为落后,农村人才匮乏,对人才的需求也更为迫切。省委组织部迅速响应中央号召,向省委呈报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建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作出重要批示:这是利长远的好事,要认真抓好落实。
吸取过去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经验和教训,省委组织部经过充分调研,于2008年7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在中央一系列待遇和保障政策的基础上,海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以保证大学生“村官”招得进、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期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可转为乡镇公务员,是海南省的一项创新政策,也是目前全国针对大学生“村官”的最优惠政策。按照公务员“凡进必考”的要求,海南省将考试关口前移,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所需行政编制,从各市县预留的乡镇行政编制中解决,不足部分由省编制部门从预留的乡镇行政编制中增加。
在待遇方面,大学生“村官”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同时,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大学生“村官”还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障。
美好前景
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以及大学生对农村广阔天地的新认识,使再启动的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受到大学生的广泛欢迎。2008年9月,海南省根据中组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部署,面向全省选聘了81名大学生“村官”(成为“选聘生”)。最近,省委组织部对去年选聘的81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的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这些大学生“村官”普遍能积极调整心态,迅速完成角色转换,并注重学习、深入实践,安心于基层。他们激发了基层班子的活力,推动了农村基层各项工作,得到了组织、群众和社会的肯定和好评。
“为什么抛弃舒适安逸的城市工作生活,要去相对落后的农村呢?时间给了我答案。并不是不辛苦,但从中得到的收获足以让我忘记任何艰辛。”去年选聘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红丰村委会的大学生“村官”朱文静感慨地说,“广阔农村,大有作为。基层工作让我逐渐变得成熟、坚定、果敢和睿智,将是我人生道路上最为宝贵的一笔财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是我引以为傲的使命与光荣。”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1月,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明确要求注重从村(社区)组织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以逐步改善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良性互动的正确用人导向。
今年,海南省同时开展了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考试的录用对象除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包括各市县自主招聘到村任职或通过换届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这项新的工作,不仅惠及各市县以前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还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大学生通过参加换届选举担任“村官”。
“农村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中央新的部署和精神,以及我省建立的制度保障,使我们对新形势下做好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充满信心。”省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说,大学生“村官”的前景将是美好的。(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郭兴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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