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大学生村官人选昨公示 百名大学生入选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段思午 谭志红
    昨日,东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用人选在政府网上公示,共计一百人。这是东莞首次由市委组织部在大学生中选拔村官。

  今年7月,东莞首次由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选拔百名村官。全市共有2883名大学生报名,竞争比例达到28:1,其中莞城竞争比例竟达到75:1。据组织部门统计,报名人数中超过六成为应届生,女大学生比例超过四成。经过笔试、面试,昨日市委组织部正式向社会公示了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拟聘用人选。

  据统计,公示名单中,虎门、万江、厚街、石排各选聘4人,其余镇街各3人。按毕业院校分,东莞理工学院最多,达21人,华南农业大学12人,广东工业大学7人。这些学校中大多数为广东省内高校,但也有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省外高校。

  市委组织部表示,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规定,经过考试、考察和体检,这一百名高校毕业生符合聘用条件,拟聘用为村(社区)工作人员,予以公示。8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市民可向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反映,联系电话:22836791。

  此前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庞国梅曾表示,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一般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可安排文书、综合类工作,或者根据个人专业特长适当安排。未来东莞还将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

  据了解,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并征求村(社区)党组织意见后,可继续聘任,表现优秀的还可列入“两委”后备干部培养。本科生村官、生活补贴一般不少于18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少于2300元/月。所需费用由镇街财政或高校毕业生任职的村(社区)集体负担。市镇党政机关,每年还将拿出一定职位,专门面向任职满两年的村官招录公务员,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工龄、社保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