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厌恶少数人选少数人 六成村干部对大学生当村官持支持态度

来源:中国改革报 作者:中共南通…
     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发展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近年各地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状况如何,有哪些成果,遇到哪些问题?村干部工作在广大农村第一线,是建立中国特色村级民主政治制度最具体的实践者,对村民自治运作状况最有话语权。围绕这些问题,在南通市委党校和苏州农干校举办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班上,课题组开展了一次大型问卷调查。面向村级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发放2602份问卷,覆盖范围涉及南通6县(市)3区1723个行政村,回收问卷2336份,其中有效问卷达2278份,回收率达89.78%,回收问卷有效率达97.52%。现对有效问卷调查的结果针对村民自治建设作一专题分析。

    1.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总体状况良好,85.3%的村干部认为村民自治进步明显,但村民自治运作效果仍待提升。

    村民自治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内容也是主要内容。通过多年实践,村民自治的运行情况到底如何呢? 72%的村干部选择了“比较成功,效果逐步明显”,13.3%的村干部选择了“非常成功,效果明显”,只有13.8%的人选择了“说不清,效果不够明显”。可见,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已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然而,在关于“你认为目前村民自治运作状况”一题中, 52.7%的村干部觉得运作情况一般,还有7.6%的村干部认为运作很差,只有39 %的村干部选择“正常”。由此说明,村民自治在取得进展的同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需继续深化和完善。通过访谈和讨论,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难,村民自治配套措施不到位;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不顺;农民民主观念淡薄、“参政议事”意识不足;大部分农村“精英”流向城市、村干部后备力量不足。看来,要完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必须在解决上述问题上下功夫、花气力。否则,村民自治难有根本改观。   

    2.“四个民主”在基层境遇不同,47.7%的村干部认为民主选举做得最好,而民主决策做得最差。

    “四个民主”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农村民主政治实践的基础,其中民主选举是前提,民主决策是关键,民主管理是根本,民主监督是保障,四者是相互联系,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然而“四个民主”实际运作中,落实的情况和发挥的效果却各有不同。在“村民自治活动的”四个民主‘中,目前做得最好的是“的调查结果分别是:民主选举47.7%、民主管理19.8%、民主监督16.6%、民主决策13.7%。可见村干部认为民主选举是目前做得最好的。84.4%的村干部认为农民群众对村委会的选举关注或比较关注。75.6%的村干部认为目前村委会选举工作,运转正常、有序,只有6.3%的村干部认为选举不够正常(有指选、派选、贿选现象)。从中可以看出,农村民主选举已经走出了”少数人选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的怪圈,民主选举作为常态工作,已经成为农村民主政治构架中的相对稳定的一部分,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访谈中发现,认为”参加选举不如下地种田“、”选举是搞形式主义“、”选举就是应付差事“的现象在农村仍然存在,应引起各地注意。与民主选举的状况截然不同的是,只有13.7%的村干部认为民主决策是”四个民主“中做得最好的,认同率最低。同时,在关于”村民自治活动的“四个民主’中,目前做得最差的是”调查中,调查结果如下:民主决策38.5%、民主监督25.2%、民主管理20.4%、民主选举13.8%,可见认为民主决策最差的认同率最高。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充分尊重农民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意愿和话语权。调查中,30.2%的村干部认为尊重不够甚至严重尊重不够。这说明农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体现得还不够突出,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得到体现。长期以来,农村干部习惯于“一言堂”、“替民做主”的情况仍相当普遍,民主决策在农村并未落到实处,村民自治变成村干部自治。

    3.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出现严重偏差,过半村干部对两者关系认识不清。

    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是推进村民自治建设的首要问题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然而在关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什么关系一题中,竟然有51.3%的村干部选择了“领导与被领导”,4%的村干部选择了“说不清楚”,只有44%的村干部的回答是正确的。这反映了即使在当前农村民主政治总体取得进展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完全理顺,“合同式”、“行政命令式”的乡、村关系仍然相当普遍。

    通过对村干部的调查和访谈,我们发现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是乡镇越权干预农村“两委”工作,进行行政命令式的领导。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政府机构,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很习惯也很愿意把村级组织纳入为自己的“下级机构”。另一方面是广大村干部对乡镇权力有着相当的依赖。由于农村大部分精英都流向了城市,村干部的普遍素质并不高,并且总体年龄偏大,他们往往适应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作方法,习惯于“服从上级”、“听领导安排”。正是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村干部把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当作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认识上出现了严重偏差,显然这不利于村民自治机制规范和健康运行。

    4.大多数村干部认为,农民素质不高和制度不健全是影响村民自治发展进程和效果的主要制约因素。

    坚持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制约因素在哪里?调查显示,52.2 %的村干部认为农民素质低,26.7%的村干部认为制度不健全。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村民自治的全面推进有赖于农民民主意识和民主参与能力的不断提高。农民素质低,当然会从多方面影响村民自治推进的进程和效果。至于村民自治制度建设问题,进一步调查表明,目前推进村民自治建设,既有制度缺失,因而使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无法得到保障;也有制度形同虚设,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实不到实处的问题。农民批评说,“制度上了墙,落实不到行动上”。这些问题都说明,推进村民自治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还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5.32.9%的村干部认为自身素质能力一般,村干部后备力量不足,66.1%的村干部对大学生当村官持支持态度。

    要全面提高村民自治水平,首先必须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村干部自身的素质能力。目前村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如何?调查显示,认为能力高的占5.3%,能力比较高的占59.4%,能力一般的占32.9%,能力差的占0.8%。我们认为,村干部的自我评价基本反映村干部队伍的现状,32.9%的村干部认为自己素质能力一般,与52.7%的村干部认为村民自治运作状况一般,这两个数字也基本反映了村干部素质能力与村民自治工作的关系,说明了提高村干部素质能力对推进村民自治的意义和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问卷调查还是深入访谈,我们发现相当部分村干部缺乏工作积极性,一个重要原因是收入报酬低。调查中有79.1%的村干部把工作辛苦报酬低作为最烦恼的事情,有90.3%的村干部表示对上级党委和政府最大希望是提高村干部待遇。由于受工作辛苦报酬低等因素的影响,村干部普遍担心后继无人。农村精英快速流入城市,村干部的后备力量明显不足,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难选难留的困扰。对大学生当村官的做法,非常支持、拥护的占17%,比较支持、拥护的占49.1%,也有33.2%的村干部认为这仅仅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权宜之计。不少村干部反映,很多大学生没有长期扎根基层的准备,仅是将村官作为一份工作,作为事业踏板,因此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村官。我们认为,村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上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村干部处在新农村建设第一线,工作辛苦、压力大,上级党委和政府应该体谅他们,关心他们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努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让村干部成为社会上人们向往的、羡慕的工作,这样村干部队伍建设才能扎实推进、朝气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