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村官腐败案层出不穷敛财方式呈现多元化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
    近年来,中国村官腐败案层出不穷,有些涉案金额之巨大令人咋舌。而村官敛财的方式也呈现多元化,如侵吞低保金、强占集体土地、收受贿赂、组建涉黑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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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笈一:贪污低保金

  低保金是政府用于保障贫困群体最低生活的款项,然而,不少村官却瞄准了低保金,将其占为己有,或瓜分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致使本该真正需要低保金的低保户没有得到政府的救济。

  据媒体披露,村官以贪污低保金敛财的案例普遍存在。例如贵州省黔南州翁保村原村支书王仕才等贪污低保案,贵州黔东南州槐寨村原村支书吴述海等3人贪污低保案,重庆市南川区半河社区党委原书记李世伦骗取低保案等。

  村官在低保金领域的腐败,除却把低保金占为己有,还存在死人保、富人保、关系保、人情保、福利保、抢收手续费等形式。例如潭南原村支书黄国华竟然为他的7个姑,8个姨以及他去世的父亲办理了低保,而真该评上的贫困户,他家里有三个孩子,两个智障却没有评上。死人、富人、有关系的人都在跟穷人在抢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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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笈二:贪污退耕还林钱补贴款

  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本是用于鼓励农民退耕种草种树、减少水土流失的一项惠民政策,但是却被个别村干部作为谋取私利的机会所利用。

  自2004年到2010年,内蒙古卓资县卓资山镇山顶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贺贵平,利用职权,采用侵吞、虚报冒领等手段共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106580元,冲减历年行政村集体支出费用和应付人员工资,贺贵平个人实际占有退耕还林款共20474.4元,被其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

  秘笈三:帮人办事受贿

  帮人办事收受好处费已经成为村官敛财的一种方式。

  浙江省永嘉县新桥村村委原主任余乾寿利用职务便利,涉嫌受贿3399万余元,职务侵占199万余元。2007年下半年,永嘉县政府将农贸综合市场26.5亩三产返回土地分配给新桥村建设安置房。浙江昌泰房地产董事长王启政和永嘉县和田房地产董事长杨金龙两公司与余乾寿磋商,两公司以成本价的20%买下109套安置房,所得利润与余乾寿对半分。在余乾寿斡旋下,新桥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由王启政和杨金龙两公司代建安置房,余乾寿从王启政处获取“分红”1475万元,从杨金龙处“分红”1044万余元。

  秘笈四:侵占集体财产

  在一些贫困的地区,村官侵占村民集体资产的情况严重。例如,大理州祥云县禾甸镇大营村,原村委会主任苏光进靠着当村官,家中“财源滚滚”,坐拥3套房产和3辆汽车,成为贫困山村的“百万富翁”。

  苏光进多年前知道一个修水库的计划,由其子苏正宏通过蚕食、侵吞等方式霸占了十组的6.85亩土地。2012年水库建设时,这笔土地补偿款就划给了苏家,经十组群众据理力争,这块土地权属被确认属于十组集体,划给苏家的补偿款被扣回。苏氏父子强占未成,就想方设法侵占集体资金。2013年1月9日,苏光进签字审批,再以6.85亩土地、每亩3万元占地补偿款名义,将村委会集体资金20.55万元拨给苏正宏,二人将该笔钱共同占为己有。

  秘笈五:零价承包土地

  据媒体披露,2003年苏光进弄虚作假,将大营村200亩蚕桑基地承包给其子苏正宏,承包期45年,合同中约定了极不公平的条款,头10年不用交任何承包费用,后35年每年仅需交1000元的承包费。而苏正宏获得承包权后,自己并未耕种,而是直接转手给私人老板种桉树,在桉树成材出售后直接参与分成,三年后便分得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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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笈六:霸占集体土地

  据祥云县纪委调查,多年前在建盖大营村小学时,大营村委会征用了4个村民小组的土地。当时村委会组织2000多人挖了两块地坪,其中一块用来建了学校,另一块挖出来后,因苏光进坚称是他家自留地而搁置未动。

  直到2005年,在苏光进组织下,村委会购买了四组约2亩土地作为建设用地。此时苏光进利用手中的权力,用之前自称是他家自留地的土地换取了村委会新买的土地。实际上,苏家霸占了约2亩集体土地。

  秘笈七:公款出国旅游

  2012年1月,苏光进到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参加“世界华人艺术精品展销会”,缴纳会务费20580元。回来后,苏光进报销了所有差旅费支出单据,又安排工作人员以购买土特产名义虚开支出单据33915元,除会务费之外,多报的13335元被他占为己有。

  秘笈八:自组黑社会疯狂敛财

  一些经济相对活跃、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地区,个别村官目无法纪,他们操纵选举、笼络打手、强行敛财,摇身成为百姓深恶痛绝的“黑老大”。事实上,村官部涉黑敛财并不鲜见。

  2013年8月23日,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刘会民涉黑案一审宣判,刘会民被判处死刑。自2001年刘会民担任七里庄村村主任、村支部书记以来,他靠拳头和恶名,采取非法手段操纵选举、侵吞集体财物、侵害群众利益,将村委班子变成了自己的家天下”。

  又如原保定市西五里铺村主任于建杰先后纠集多人,采取敲诈勒索、强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敛财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