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三结合”对大学生村官实行目标管理

来源:哈密日报 作者:苏丽蓉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伊吾县通过“三结合”对大学生村官实行目标管理,提高大学生村官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
 
  ——结合实际,确定岗位。根据村民需求和村官特长,对大学生村官设立民事调解岗、财务监督岗、社会事务管理岗、农牧业技术指导岗、文秘岗等11类不同岗位,31名大学生村官通过自主选岗、民主推荐、村民需求、村党支部定岗等形式走上不同岗位。组织部门分别与大学生村官签订《大学生村官“设岗定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大学生村官统一佩带有照片、姓名、岗位名称的“村官上岗证”。在各乡(镇)或村党支部建立《大学生村官履行职责记录表》、大学生村官上岗跟踪考察信息反馈卡、大学生村官岗位监督卡,通过亮身份、强监督,主动接受村民和组织监督,增强村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上岗大学生村官履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结合实效,跟踪考评。要求大学生村官每月定期向所属党支部、党委汇报1次工作,组织部门每季度召开1次大学生村官座谈交流汇报会,把每名大学生村官每季度上岗履职情况记录归档。年底,对大学生村官全年履职履责情况进行考察,大学生村官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公开述职,由全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村干部、乡(镇)干部等对其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评议,要求村民代表达到评议人数的70%以上,由群众现场打分,并接受群众现场询问。结合民主评议大学生村官工作,按照考核管理办法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档次。
 
  ——结合履职,奖优惩劣。对全年履行职责好、胜任岗位的大学生村官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并推荐给上级党组织参加优秀大学生村官评选。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经县委同意纳入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或按有关程序提任为乡科级领导干部。对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或进行岗位调整,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建议解除聘用合同。考核结果由组织部门备案,并记入大学生村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