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挪用居民养老保险费1.6万 被判刑
来源:
作者:黄伟明 黄林生
百色市西林县一名大学生村官在驻村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民上缴的居民养老保险费1.6万余元。近日,经西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西林县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黄某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证,2014年3月至9月,黄某龙任西林县那佐乡龙潭村村支书助理。4月,西林县那佐乡政府按上级要求启动全乡范围内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按规定征收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当地信用社代扣代缴;二是由乡人民政府指派驻村工作队队员向居民收取。6月6日至7月8日期间,时任驻村工作队队员的黄某龙、韦某隆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向该村居民收得养老保险费现金16750元,由黄某龙统一保管。但黄某龙并没有将这些款项上交,而是用于个人消费,经该乡劳动事务保障所工作人员及乡政府领导多次催交未果。9月,黄某龙离开工作岗位,彻底与单位失去联系。2015年2月9日,黄某龙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回了所挪用的167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龙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 中国尝试从基层选拔优秀"村官" 进入公务员系统 (2009-08-03)
- 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回信勉励苏州大学学子村官调研 (2009-08-03)
- 全国基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各具特色 (2009-11-24)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大学生村官将名正言顺 (2009-12-28)
- 2010新年开启,基层组织部长都在想什么 (2010-01-06)
频道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