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招应届生 录用前需先当村官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12月23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共同发布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告对参加考试人员范围、报考条件、职位查询、考试安排、体检和考察、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六方面作了规定和安排。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各级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基本匹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列入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一)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的需要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ov.cn)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相关考试政策、考试问答和相关考试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08年12月23日8:00至2008年12月29日24:00期间登陆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陆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2月21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09年4月上旬登陆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4、发放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4月中上旬发放《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作为考生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对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09年任期届满大学生“村官”,如在校期间或聘任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凭当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以当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本次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总分。报考同一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与其他参加面试人员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统一公布。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统一公布。调剂的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陆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公安等特殊职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行确定。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特别提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不指定本次考试的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