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招募及简章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募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招募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工作,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和毕业3年内(2008年—2011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热爱劳动保障工作,身体健康。 
    二、招募数量
    2011年全区计划招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2500名(含2009年服务期满续聘人员)。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到城镇基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从事与就业及社会保障等相关的民生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服从服务单位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离开服务单位。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统一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并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社会保险由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旗县统一发放。
    各盟市、旗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其他福利待遇。
    五、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5月5 日9:00—5月15 日18:00,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一式2 份。
2011年5月5日—5月16日,各高等院校、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在呼市地区的,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报名表》交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由学校将报名表于5月17日前报送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在盟市的,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报名表》交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当地盟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学校将报名表于5月17日前报当地盟市人事考试中心。
    区外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于5月17日前直接寄往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4号 邮编010021。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往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报名表》交户籍所在地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留存,一份报当地盟市人事考试中心)。由当地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将报名表于5月17日前报当地盟市人事考试中心。交《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报名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原件,同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5月17日—20日,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对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5月25日—28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民生计划”中一个类别的报名考试,不得兼报,但可调剂(报名表中设“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分配”栏,报考“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民生计划”考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相互调剂)。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
   考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九个考点:区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
   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6月15日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查询考试成绩。
   (三)录取办法
   各盟市依据考试成绩按已下达计划等额确定入选人员,并对入选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进行统一体检,统一资格复审,统一分配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并组织高校毕业生签署《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登记表》。8月底前,派遣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到服务单位报到。各盟市在录取过程中对家庭困难、蒙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照顾。
    六、服务期满后的相关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在做好工作交接后要按时离开服务单位。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就业创造条件,促进其顺利就业。
   (一)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
   (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的选调生工作,主要从派遣到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考录,一经选调将纳入到自治区选调生队伍进行管理。
   (三)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按一定比例录取。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享受加分政策。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参加旗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五)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期满的,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六)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七)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八)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九)在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及旗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申请延续锻炼期一次。延长服务锻炼的,占当年选拔招募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就业,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报到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处联系人及电话:苏洁、曲有  0471-6610900    6918887
    各盟市联系人及电话: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尹兴峰  0471-2205007
    包头市公务员局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刘美凤、易凯  0472-5221902、5221903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张书国、孟凡婧  0470-8217839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贾少忠  0482-8266508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赵冠勇  0475-8253090、8836246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张亚娟  0476-8838335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达来    0479-8275587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张巨福  0474-8320213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秦小军  0477-8588273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赵培英  0473-6985917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张子俊  0478-8289113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哈达  0483-8332346
    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孙力静、 李永娟 0470-6262263、6262010
    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斯日古楞 0479-7524442
   自治区各考试中心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0471-6287995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2-5221395
    呼伦贝尔市人事考试中心0470-8236460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0482-826611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5-8278566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6-8330744、8332636
    锡林郭勒盟人事考试中心 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4-8241651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7-2203170 8340263
    巴彥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8-8268965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3-2889039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中心  0483-8588301
    附件1: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2、2011年自治区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盟市名额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参加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留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均不能参加: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参加“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由自治区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附件2:
                        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盟  市
小  计
呼和浩特市
163
包头市
230
呼伦贝尔市
345
兴安盟
215
通辽市
210
赤峰市
323
锡林郭勒盟
             186
乌兰察布市
258
鄂尔多斯市
108
巴彦淖尔市
272
乌海市
95
阿拉善盟
40
满洲里市
50
二连浩特市
5
合  计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