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作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全区选聘(续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内组通字〔2015〕25号)要求,2015年鄂尔多斯市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为50名。根据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和初步选聘人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分数线为105分(名单详见附件1)。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8:30--18:30),携带《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近期1寸彩照3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表彰材料(院系以上颁发)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鄂尔多斯市党政综合大楼(位于康巴什新区)C座3楼C31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已毕业、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1份送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区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须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往届毕业生和区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递交《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中选聘资格条件进行确认),将取消面试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不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党政综合大楼(位于康巴什新区)A座1020室(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联系电话:0477-858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