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选拔程序 职业化大学生“村官”
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国家出台的一个导向性政策,是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水平和促进农村发展问题的一个双赢战略。此计划的实施和推广,必将对缓解我国当前巨大的就业压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影响。
岁末年初,2008年大学生“村官”成为社会热点。这股热,热在国家政策支持,热在新农村建设需要,也热在学生就业意向。这股热,呼唤冷静思考,呼唤供需协调,呼唤扎实推进。
2007年,我被聘为了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天福镇白鹤林村村主任助理。在这一年多时间里,通过自身体会和多方面调查,对大学生“村官”有了自己的认识。我们到底算什么?也许只有大学生“村官”本人才会在心里反复质问着这个问题。我们不是农民,因为我们没有土地;我们也不是公务员,因为我们没有编制;我们不是工人,因为没有各种等级;我们也不是事业人员,因为我们没有职称;我们更不是官员,因为我们没有位置。大学生村干部到底算什么呢?我给出的定义是——“第三者”。
二、村官两年,看到了需破解的难题
1、政治身份不明,社会地位低下
在我国农村实行的都是村民自治,这种“空降”村官的做法,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相悖。而且,大学生“村官”是政府公选出来的“干部”,却没有完全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标准执行,这让大学生“村官”处于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地位。再加之不少农民群众、亲戚朋友对跳出农门的大学生回乡做“村官”很不理解,甚至认为是没出息的表现。致使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社会地位低下,心理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
2、待遇偏低
在中西部一些地区,大学生“村官”待遇普遍较低,除去应交保险费用,年收入仅一万元左右。加之近年来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物价高涨,使得本来收入较低的大学生“村官”生活面临巨大压力,更谈不上解决住房和婚姻问题。经济问题导致一些大学生“村官”思想滑坡,工作得过且过,撞钟混日子。
3、使用不尽合理
政府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希望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更希望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成为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一条文化纽带,把他们的新知识、新理念、新文化传递到广大农村,给新农村建设注入一股年轻的活力。同时希望大学生“村官”能用自身知识引导当地村民致富增收。然而,现实中大学生“村官”却没有归位。即使归位的大学生“村官”,也因种种地方上的条件和规矩的约束,也很难发挥作用。
4、条件艰苦
在中西部地区,由于大多数村庄比较落后,集体经济薄弱,大学生“村官”发挥所长的条件不成熟,也比较困难。在缺乏政策和经济支持下,多数大学生“村官”在任无作为,甚至是无所事事,部分大学生“村官”成了看守村委会房屋的看门人,没有成就感,生活比较无聊。
没有政治地位,没有社会身份,让很多大学生“村官”想有所为,却有劲儿使不上。于是,由先前的“热”,变得心灰意冷,甚至出现了一些流失现象。目前,全国至少有10几万名大学生“村官”活跃在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其中不乏许多优秀的人才。他们一心想着爱岗敬业,踏实中干,为社会注意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然而,由于政策机制的不完善,极大地挫伤了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很多缺人才的村庄却出现了有人才,用不上,缺人才,留不住的局面。我们相信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可以大有所为;基层的农村是个锻炼人才、培养人才的地方,大学生“村官”经过基层生活的锻炼能够积累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增加工作能力,但是他们却没有发挥能力的空间和平台,更不用说能有崭露头角机会了。此时,我们期盼着能成为职业化的大学生“村官”,真正为新农村建设奉献自己的才智。
三、村官两年,职业化构想
要想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让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关键是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并不断完善长效激励机制,让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充分考虑大学生村干部任职期满后的出路,并拿出有效的措施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就目前而言,大学生“村官”迫切希望解决编制问题,继续走献身新农村建设的道路。为此,特提出实现大学生“村官”职业化的构想。
一、制定法律法规
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全国大学生“村官”法》,确定大学生“村官”的社会地位,为实现大学生“村官”职业化提供保障,才能让大学生“村官”堂堂正正地融入农村;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第三者”的身份;才能使大学生“村官”完全彻底地安心于新农村建设。
二、给大学生“村官”确定新编制
村,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群众自治组织。“村官”,官位虽不大,但它却肩负着联系农村百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致富奔小康的历史重任。目前,应大胆冲破体制上的障碍,在村一级设立新编制(编制名称可确定为:“一村一大”、“大学生“村官””或“村书记等”),让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村官”去胜任,这很有必要。这样即留住了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村官”,还让大学生“村官”真正下到了农村,安心于新农村建设。
三、严格选拔程序
应有新的政策,新的编制,新的规定。选拔对象必须具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经过笔试、面试、考查并按一定比例淘汰后公示,最终由各级组织部门下发选用通知书。
四、提高政治待遇
大学生“村官”在新编制内,具有等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但必须在村任职,工作在村,任何单位不得借调。任满3年以上,有突出业绩,经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副科级甚至正科级的待遇;如果乡镇机关缺编时,原则上优先从选派到村任职满3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录用。
五、确定合理的工资待遇
大学生“村官”工资参照相应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工资支付,让大学生“村官”的工资进入县、乡镇财政统管统发系统,同时结合不同类别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对公平、合理的工资报酬标准。其他事项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以解除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
六、加强管理和培训
各级组织部门分别成立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乡镇一级也有对口人员。帮助协调各地区大学生“村官”与其所在地区的各级政府及村干部之间,大学生“村官”与农民之间,大学生“村官”之间的关系,打造一个大学生“村官”之间以及与外界沟通的平台。把大学生“村官”管理纳入国家干部管理轨道,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参照乡镇干部的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每月考评。每年定期培训大学生村干部,传授农村知识、工作方法、工作方式以及在农村工作中的交流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此外。从目前情况看,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机制还需要不断地加以调整、完善。
此文谨供参阅,未有完善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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