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对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说不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mengzhao…
大学生“村官”违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一样要被辞退。近日,安徽省凤阳县招聘的第一批大学生“村官”中,有两名大学生因在一年试用期内经常不到所在村工作、长期脱岗,年度考核不合格,被当地政府辞退。
大学生到农村去,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或就业,这对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这种形式受时间、学业等方面的影响,加之来去匆匆,其效果是否符合群众要求,短时间内还很难下结论。为解决农村人才长期严重匮乏的现状,近几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比如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两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工资待遇与公务员靠等,以此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务三农,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大环境下,大学生们去农村就业的热情也空前高涨。特别是在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的今天,不少大学毕业生都积极要求到基层去任“村官”。但目前,部分大学生“村官”表现不尽人意,有的是典型的在其位不谋其政。有关部门调查显示,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一是认为“村里矛盾多”工作不好开展的占44%,二是认为“专业不对口”和“政策不落实”的各占24%,三是还有一部分人纯粹是来“镀金”的,为其后来读研或升迁仕途打基础,是否有服务“三农”的真心还得画个问号。
笔者认为:对这种不在状态的大学生“村官”,要像凤阳县那样,敢于说不。正如在该县总铺镇村委会担任名誉科技副主任、大学生“村官”小李所说:“辞退经常不到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对整个队伍建设是件好事,对其本人也是一种鞭策。”
对大学生来讲,在面临就业压力、人才闲置的情况下,到广大农村放手一搏本是一种相当不错的选择,理应珍惜机会。吸引大学生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也是一个带有长远意义的措施,尤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把优秀大学生充实到村级班子中去,更具现实意义。笔者认为,真正把大学生“村官”计划落到实处,除了给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外,还应完善评价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别把选派大学生任“村官”搞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大学生到农村去,支教、支医、支农、扶贫或就业,这对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这种形式受时间、学业等方面的影响,加之来去匆匆,其效果是否符合群众要求,短时间内还很难下结论。为解决农村人才长期严重匮乏的现状,近几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比如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两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工资待遇与公务员靠等,以此鼓励大学毕业生“服务三农,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大环境下,大学生们去农村就业的热情也空前高涨。特别是在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的今天,不少大学毕业生都积极要求到基层去任“村官”。但目前,部分大学生“村官”表现不尽人意,有的是典型的在其位不谋其政。有关部门调查显示,之所以存在这种现象,一是认为“村里矛盾多”工作不好开展的占44%,二是认为“专业不对口”和“政策不落实”的各占24%,三是还有一部分人纯粹是来“镀金”的,为其后来读研或升迁仕途打基础,是否有服务“三农”的真心还得画个问号。
笔者认为:对这种不在状态的大学生“村官”,要像凤阳县那样,敢于说不。正如在该县总铺镇村委会担任名誉科技副主任、大学生“村官”小李所说:“辞退经常不到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对整个队伍建设是件好事,对其本人也是一种鞭策。”
对大学生来讲,在面临就业压力、人才闲置的情况下,到广大农村放手一搏本是一种相当不错的选择,理应珍惜机会。吸引大学生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也是一个带有长远意义的措施,尤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把优秀大学生充实到村级班子中去,更具现实意义。笔者认为,真正把大学生“村官”计划落到实处,除了给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外,还应完善评价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别把选派大学生任“村官”搞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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