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才可持续尚待政策化蛹成蝶
大学生基层就业利国利民利己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打造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让高校毕业生们在农村的广阔天地中磨砺,有助于他们了解国情民意,提升能力、增长才干。为基层输送高校毕业生,亦破解了新农村建设的人才困局。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农村已成为“人才洼地”,只有通过政策的引导才能促进城乡人才的双向流动,为农村发展输入新鲜血液。高校毕业生流向各地基层,不仅拓宽了就业渠道,促进了毕业生就业观念的转变,还缓解了因大中城市就业市场的相对饱和、人才过剩而造成的大学生就业困难,有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
政策与现实磨合中问题显现
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许多毕业生不仅用自己的知识和文化为农村发展开辟出了新思路,同时也改造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服务人民的意愿,提高了贡献社会的能力。但不容回避的是,在政策与现实的对接与磨合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高校毕业生中不乏有被优厚的照顾政策吸引,将下基层、做“村官”当成跳板,计划日后另寻出路者,而在其投身基层后,由于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较大,责任感和热情的缺失,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一些毕业生自觉不能适应环境,未满服务期便萌生退意,造成人才流失。
其次,对大学生“村官”管理的诸多配套措施亟待完善。第一,缺乏评价机制,对大学生在任期间的表现往往未能进行有效监督;第二,缺乏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大学生工作的积极性;第三,对于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的安置,缺乏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毕业生能在服务期满后留任者较少。
再其次,一些大学生“村官”在任期间,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由于有些地方接纳大学生是搞政绩,做“面子工程”,毕业生到任后不受重视或只是给领导写写报告、打打字、开开会,未能参与实质性工作;或大学生“村官”不在村工作,被上调乡镇甚至县工作,农村人才状况并未得到改善;二是因为,对于刚走出校门、干满几年就会离开的大学生“村官”,基层领导和民众难免缺乏身份认同感,对赋予他们更大的工作职责往往比较保守和犹豫,导致大学生“村官”们“英雄无用武之地”。
建长效机制促农村人才持续发展
一大批有知识、有开拓精神的高校毕业生奔赴基层,若任用安排得当,辅以行之有效的机制,将能发挥极大的聚合效应。但大批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是项综合性工程,绝非单凭政府或毕业生一己之力所能达成,需要社会各界通力合作,为毕业生营造一个投身基层、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和谐的环境。
首先,政府、高校及社会舆论应当引导大学生进行理性选择。新农村的发展要引入高素质人才,更重要的是引入能适应农村环境的人才。是否应该投身基层,大学生应从自身兴趣和爱好出发,进行合理权衡。许多高校毕业生对农村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仅凭一腔报国热情或因优惠政策的吸引,盲目参与不可取。高校、媒体和社会各界应该以冷静、客观的态度正确引导毕业生;以公平、科学的标准遴选人才,为基层输送一批真正热爱农村、有责任感、有抱负,甘于奉献,能扎根基层的高校毕业生。
其次,地方政府应该从实际出发,合理选才、用才,并给予高校、乡村一定自主权。“大学生村官”计划是中央的导向性政策,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对待,量力而行。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前,应当根据需求制定详细规划。制定相对统一的选人标准后,地方政府应将选择权力下放到高校、院系和乡镇、行政村,并促进两者实现供求对接,为最需要的地方配备最需要的人才。
再其次,应当建立对大学生村官任用的培训和考核评估体系。前期的培训十分重要,包括基本的工作技能、业务知识和必要的心理辅导。有条件的,可选择有经验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跟踪指导。另外,考核也不可忽视,应该在其工作的适应前期、成熟中期及其发展后期进行相应的效绩评估监督,并将考核结果与待遇及服务期满后的去留挂钩,并根据评价的整体反馈情况,适时改进、充实和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方案。
最后,应完善各项扶助政策,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权利保障制度,为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固的人才基础。逐步完善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大学生“村官”工资福利的有关政策,提高大学生的待遇;推广利好举措,如为赴基层就业的大学生提供落户、公务员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保持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内职务的稳定性和工作的延续性;对于服务期满后的留任问题,应完善从“村官”到当地公务员身份转换的政策对接。只有帮助大学生“村官”实现合理的人生规划、健康成才,才能留住那些优秀的毕业生,进而发展壮大成为一支了解国情、实干、有潜力的基层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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