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南食品厂部分资产

来源: 作者:佚名
 

  编 号

  097P0001

  交易内容

  标的名称

  武汉市江南食品厂部分资产(武昌区复兴路34号房地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000,000.00

  挂牌价格(元)

  15,000,000.00

  挂牌有效期

  2009-01-19至2009-02-19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武汉市江南食品厂

  住所 (地址)

  武昌区复兴路34号

  注册资本(元)

  834,00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孟周

  监管机构(部门)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长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武汉市武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08-06-19

  评估基准日

  2008-03-31

  其他

  项目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武汉市江南食品厂位于武昌区复兴路34号道路规划红线外的房屋及土地,现用途为工交仓,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总建筑面积为3584.48平方米,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23.38平方米,评估值为12236610元(含土地价值及土地出让金)。包括:1、面包车间1幢,混合3层,建筑面积1826.64平方米,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602.58平方米,1985年建成使用;2、食品车间1幢,混合4层,建筑面积1757.84元,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426.41平方米,1971年建成使用。3、空地494.39平方米。

  重大事项揭示

  1、此次转让的房地产是武汉市江南食品厂位于武昌区复兴路34呈道路规划红线外的房屋及土地。根据武汉市武昌区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单》(备案登记号:200817027382)显示:证载建筑面积为4969.81平方米,占地面积为1950.97平方米。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为3584.48平方米,对应《房屋产权证明单》上的第3栋、第7栋房屋建筑物,占地面积1028.99平方米,另有面积为494.39平方米的空地,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1523.38平方米。

  2、本次转让的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遗失,武昌区房产管理局已出具了《房屋产权证明单》。本次转让的房地产的房屋和土地面积在办理权属变更时,以房地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评估的面积如与房地产部门对该房产土地的实测面积发生不符,以实测面积为准,但不影响此次转让标的的价格和结果。

  3、本次转让的房地产已于2006年整体出租给武汉志泰华科贸易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该租户拥有优先购买权。

  4、受让方取得本次转让的房地产后,转让方将无偿使用现有办公用房(位于7栋1楼的2间办公室,约100平方米),使用期以转让方内养职工全部退休的时间为最后期限。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足额银行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保证金300万元人民币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时,按国家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承担各自税费。

  备注

  请有意受让并符合受让条件者于2009年2月19日前到我所购买《转让文件》。意向受让方须在2月19日17时前提交按本《转让文件》的规定制作的《受让申请文件》,并按时足额将保证金汇入到我所指定账户,逾期不予受理。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文飞(江城分所)

  联系电话

  027-85801316

  传真电话

  027-85757668